关于对省级和校级教学研究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1

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对教学研究项目的管理,促进项目组成员切实做好立项项目的研究工作,学校将对已完成的湖北省和学校立项的教学研究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1.凡没有通过验收的2020年立项的省级和校级教学研究项目(不含教师教学发展专题研究项目)2021年和2022年立项的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均属本次验收的范围(见附件1);

2.教学研究项目成果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提交情况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同意后,可视同已通过验收:

1)由相关主管部门正式验收并出具证明的;

2)已通过省级以上鉴定的;

3)校级教学研究项目须已获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奖励,省级教学研究项目须已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奖励。

二、验收材料

1.校级项目由项目组填写并提交《武汉大学教学研究项目验收申请表》(见附件2)的电子版和封面盖教学单位公章的PDF格式扫描件。

2.省级项目由项目组填写并提交《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3)的电子版和封面盖教学单位公章的PDF格式扫描件。

填写结题报告书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封面按要求需填写完整,立项编号、项目名称等信息需准确填写。

2)项目研究人员需在“一、项目基本情况”签名处做好签名登记。

3.项目研究所取得的相关成果的电子版材料。

4.根据省级和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通知,项目成员(含负责人)一般不超过5人,验收材料所列项目成员须与立项材料保持一致。

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成员的,校级项目须填写《校级教学研究项目成员变更申请表》(见附件4),并提交由教学副院长签字、盖教学单位公章的PDF格式扫描件,经本科生院审批后方可生效。省级项目须填写并提交纸质版《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变更情况备案表》(见附件5)一份,按备案表要求进行签名并盖教学单位公章。

5.申请延缓验收的,提交延缓申请PDF格式扫描件,申请需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盖教学单位公章。

6.项目验收材料由所在单位统一汇总后于202438日前交至本科生院。

联系人:朱智敏

电话:027-68755738

Email1097402337@qq.com

地址:本科生院南215办公室

三、验收安排

1.本科生院将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

22020年立项的省级和校级教学研究项目,未提交验收材料和未通过验收评审的,将取消立项并停止经费使用。对于2021年、2022年立项的省级教学研究项目,未达到结题要求或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本次验收评审的,可申请延缓验收。

3.验收结果将发文公布。

 

附件:1.武汉大学2020-2022年教学研究待验收项目汇总表

2.武汉大学教学研究项目验收申请表

3.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4.校级教学研究项目成员变更申请表

5.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变更情况备案表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

2023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