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研究生德育导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4

各有关学院分党委:

为加强“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充分凝聚广泛合力为中小学培养高层次高素质教师队伍,提高“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启动“国优计划”研究生德育导师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1.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根据学校、学院(系)的工作安排和部署,指导国优计划研究生开展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和相关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研究生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状况。通过团辅、交流会、谈心谈话、走访调研等方式及时了解和掌握国优计划研究生思想状况和学习生活情况,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关心帮助研究生解决学习、科研、心理、生活、就业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

3.指导参与研究生主题活动。根据学校党委和学院党委的要求,参与指导国优计划研究生各类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主题活动,引导研究生不断厚植家国情怀、勇担时代使命

二、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研究生德育导师应为中共党员,能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能够把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落到实处,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

2.师德师风高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富有责任感,有高尚情操和仁爱之心,能够以德育人、以文化人。获评“武汉大学师德标兵”“我最喜爱的十佳优秀教师”“我心目中的好导师”等荣誉者优先。

3.业务素质精湛。在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有一定学生工作经验研究生导师或在学生工作领域具有丰富经验,获得师生认可的管理干部,能够认真学习和掌握相关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和管理业务知识。

三、遴选范围

“国优计划”研究生所在相关单位研究生导师、管理干部。

四、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有意申报者于1117日之前填写《“国优计划”研究生德育导师申请表》(附件1),提交所在学院分党委。

2.分党委遴选。相关分党委根据选聘条件,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评议,择优推荐。每个学院分党委可推荐1-3名研究生德育导师候选人,填写《“国优计划”研究生德育导师推荐汇总表》(附件2)并于1122日前提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A418办公室。

3.学校审定。学校依据学院推荐的研究生德育导师候选人情况,择优遴选,成立“国优计划”研究生德育导师团队。

五、其他事项

1.相关学院分党委要高度重视“国优计划”研究生德育导师遴选工作,结合学院入选“国优计划”研究生实际动员导师、管理干部等申请“国优计划”研究生德育导师。

2.相关学院分党委对于入选“国优计划”研究生德育导师要通过定期开展交流会、专题研讨等方式加强指导和督导,不断提升德育导师工作实效。

 

附件1:武汉大学“国优计划”研究生德育导师申请表

附件2:武汉大学“国优计划”研究生德育导师推荐汇总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3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