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第二次办理武汉大学普通本科毕业生校内辅修、双学士学位证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11

参加校内主辅修、双学位班学习,符合办证条件的2019届武汉大学普通本科毕业生第二次办理辅修、双学位证书的时间为20191014—1025日,过期将不予受理。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一、符合条件拟申请辅修、双学士学位证书的学生办理程序如下:

1.学生下载并填写《武汉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辅修/双学士学位证书颁发审批表》(见本科生院网站下载中心);到辅修院(系)教学秘书处打印2份辅修成绩单,自备由新华社图片分社所照的2寸蓝底毕业照1张。

2.将填写完毕的《武汉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辅修/双学士学位证书颁发审批表》、辅修成绩单、毕业照于1017日前交辅修院(系)教学秘书。

3.学校审批结束后,学生于1028-29日到辅修院(系)领取证书,并将辅修成绩单和学士学位证明书放入个人档案。

4.填写审批表过程中请注意:

①表中“选修辅修或双学位专业时间”一栏以上内容和“辅修或双学位申请”一栏由学生填写;

②“辅修专业”一栏必须填写清楚、准确,填写“证书类别”一栏时,必须写清楚是辅修证书还是双学士学位证书;

③“授证基本条件审核”一栏由学生所在院(系)和辅修院(系)的教学秘书填写;

④审批表上照片从毕业生个人信息核对地址上下载,并将电子照复制到表格里。

二、辅修院(系)办理辅修、双学士学位证书的具体程序如下:

1.辅修院(系)给每位申请者打印2份辅修成绩单,同时收取《武汉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辅修/双学士学位证书颁发审批表》和2寸蓝底毕业照。

2.辅修院(系)对照辅修和双学位专业方案,审核学生成绩单,审查所修课程及学分是否与辅修和双学位专业方案相符,审查学分是否修满。

3.若该生符合辅修证授予条件,院(系)在“院(系)授予辅修证书或双学位证书意见”一栏,加盖“同意授予辅修证书”的蓝色印章,若符合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院(系)则加盖“同意授予学士学位证书”的蓝色印章。

4.辅修院(系)于1021日前将院系审查合格的审批表、2份成绩单交本科生院教务处南105室(其中1份在学籍办加盖成绩专用章后带回学院备用),学校审核后制作辅修、双学位证书。

5.辅修院(系)于1025日在本科生院领取辅修、双学位证书,在证书上粘贴照片并加盖学校公章。

6.辅修院(系)于1028-29日发放证书,告知学生将辅修成绩单和学士学位证明书放入个人档案。

三、注意事项

1.学生本人不能领证,委托他人办理者,应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亲笔书写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无照片的学生请与新华通讯社湖北分社新闻信息中心图像采集部(武昌徐东大街354号)联系,联系电话:027-68881143、68881175 。

特此通知

                                            本科生院

                                          2019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