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闲置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
全校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有效盘活科研闲置资金,优化运行机制,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学校已梳理出一年以上(2023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支出的科研项目(见附件),请各单位督促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加快科研进度,已到结题时间的项目,尽快办理结题手续,并将剩余经费转入个人发展基金账户;仍在研的项目,合理安排经费使用进度,尽快使用项目经费。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仍然未发生支出的科研项目,符合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的,原则上学校将收回项目经费,统筹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
特此通知。
财务部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4年6月21日
联系人:钟老师 6875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