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江苏省第十七批科技镇长团人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2

全校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教师干部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促进教师干部发展,推进学校与江苏省在人才、科技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根据江苏省《关于商请推荐江苏省第十七批科技镇长团人选的函》(苏组函〔2024〕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学校2024年拟继续推荐教师干部赴江苏省挂职锻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专业特长、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科技镇长团团长人选

担任副处级以上职务。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一般应为中共党员。

(二)科技镇长团团员人选

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担任管理岗7级职员以上职务。须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根据江苏省委组织部有关考虑,为鼓励更多干部人才到江苏挂职锻炼,我校前期江苏省科技镇长团成员原则上不再作为选派对象。

二、任职安排

按照中组部《关于规范干部挂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根据各地实际,统筹安排工作岗位。第十七批科技镇长团工作时间从2024年8月起,团长一般为2年,团员一般为1—2年。

三、主要工作职责

(一)分管或协管挂职地区或单位的人才、科技工作,推进人才强镇、人才强企战略的实施,促进政产学研合作。

(二)发挥科技参谋作用,积极为地方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建言献策。

(三)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学校与挂职地方、单位之间建立紧密产学研合作关系,促进学校更多科技成果向地方、园区和企业转化。

(四)发挥专业服务作用,利用好学校的人才、科技、信息等方面优质资源,帮助地方和企业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推动企业科技创新,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五)发挥引才育才作用,围绕地方产业发展需求,积极做好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工作。

四、相关保障

(一)科技镇长团团长、团员挂职期间,专职干部一般不承担学校派出单位工作任务,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实际情况与学校派出单位协商。

(二)挂职期间,校内职务予以保留,正常参加职级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由学校发放工资、绩效等,享受同类同级人员各项福利待遇。挂职单位安排生活补贴和工作经费。

(三)挂职期间,为学校、地方、企业争取到重大项目、获得重要资源或作出重大贡献的,按有关规定表彰奖励。

五、推荐程序

(一)个人报名与单位推荐。按照个人自愿原则,符合条件的教师干部对照岗位需求清单完成网上申报,具体岗位详见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科技镇长团选派申报系统”(https://xp.jskjzzt.com/Module/Account/Login.aspx?ReturnUrl=%2f),并下载打印《江苏省第十七批科技镇长团团员(团长)推荐表》(见附件2),由分党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党委公章后,于6月21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行政楼西北楼201室),联系人:许艺凡,电话:68752630。

(二)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党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人选把关,经学校党委研究同意后,在系统中进行审核通过,打印盖章后,由推荐人选寄至相关设区市委组织部(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1)。

(三)确定选派方案。江苏省委组织部将根据与江苏省各地对接的具体情况按程序研究确定最终选派人选。随后,科技镇长团成员赴接收单位报到任职。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宣传动员和报名推荐工作。要严把推荐人选的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切实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选推荐出来。


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