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校团委2024-2025学年度大学生创业促进中心兼职团干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5

各分团委、直属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和学校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深入推进我校共青团改革,吸纳优秀团员青年参与学校共青团工作,建设一支优势互补、充满活力、战斗力强的专兼挂团干部队伍,经研究决定,校团委拟继续在全校学生中选拔部分优秀学生担任兼职团干部,参与我校共青团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

大学生创业促进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4名。

二、中心职责

由校团委分管科技与实践工作的副书记分管,配合科技与实践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组织大学生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包括遴选、孵化、培育青年创新创业项目,组织开展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比赛,组织青创训练营、医学生科创培训班暨百珈争创创新创业模拟大赛,开展科创宣讲进学院活动,对接珞珈创意园、湖北青创板等各类创新创业资源。

三、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政治素质,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2.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组织观念强,作风正派,团结同学,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爱岗敬业,工作积极主动,具有奉献精神;

3.成绩优良,能够很好地自我管理,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

4.熟悉并热爱共青团工作,了解共青团工作的基本规律和方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开拓创新精神。有相关领域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验优先;

5.中心主任原则上为在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已取得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者,副主任须为本科四年级及以上。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1.配合校团委科技与实践办公室做好中心具体工作;

2.遵守校团委相关工作规章制度,每周保证一定的坐班工作时间;

3.工作认真细致,责任感强,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本岗位所属工作,保证一年任期。

五、选聘程序

1.报名与推荐。报名采取自荐和组织推荐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校团委大学生创业促进中心兼职团干部报名表》(见附件)后,由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报名者于612日前将电子扫描版报名表、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发送至邮箱568776061@qq.com612日上午将纸质版报名表、加盖公章的成绩单报送至校团委科技与实践办公室。

2.资格审查与考核。报名结束后,校团委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后,统一组织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根据考核结果,校团委对候选人进行考察,确定拟任人选并公示。

4.任用。公示无异议后,校团委下文并履行相关任用手续。

六、相关保障和考核

1.兼职团干部任期一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任职期间不涉及行政级别;

2.任期届满,由校团委对兼职团干部进行工作考核。届满考核合格者,由校团委颁发任职证书。


联系人:刘泽庭

话:027-68774376

 附件:校团委大学生创业促进中心兼职团干部报名表.docx

特此通知


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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