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温馨提示

发布日期:2024-06-05

各位毕业生党员:

首先祝贺你顺利完成学业,开启新的人生旅程。临别之际,希望你始终牢记党员身份,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践行“自强、弘毅、求是、拓新”的精神,在今后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母校争光,为党旗添彩!

为便于你及时顺利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转移方式

2024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线上转接,因故不能线上转接的,由分党委开具纸质介绍信和纸质党员信息采集表,党员持纸质介绍信和纸质党员信息采集表办理转接手续,分党委收到纸质介绍信回执以后,再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里转出。

、转移流程

1.党员联系确认转往的党支部名称、基层党委名称,确认能否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线上转接。

2.党员向党支部报告信息,交纳党费至当月,党支部登记信息。

3.院党委汇总并审核登记信息,集中办理转出。原则上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线上转接,因故不能线上转接的,开具纸质介绍信和纸质党员信息采集表(均需院党委审批盖章)。

4.党员须在90天内办理完转移手续:线上转接的持本人身份证,线下转接的持纸质介绍信和党员信息采集表,到接收单位党组织报到,线下转接的报到时还需督促接收单位所在基层党委在1个月内将介绍信回执联邮寄或传真到原学院党委,院党委收到纸质回执后,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办理党员转出,至此方完成组织关系转移手续。请毕业生党员务必跟进介绍信回执情况。

注意事项

1.已经落实工作(学习)单位的,要做到“应转尽转”。工作(学习)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学习)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须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尚未落实工作(学习)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确因客观原因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由本人填写《武汉大学党员保留组织关系审批表》,经院党委审批,可将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所在学院党组织,保留时间不超过2年,符合转出条件的要及时转出。保留期间应与党组织保持联系,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或超过2年保留期限的,将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出国(境)学习的,应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所在学院党组织,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一般予以停止党籍,由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党员应在出国(境)前提交出国(境)学习的有效证明,并填写《武汉大学党员保留组织关系审批表》,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经院党委审批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保留期间应每半年至少与党组织联系1次,全面报告个人政治思想和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4.留在原学院读研或工作的,需登记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但不需具体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只需院党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调整到新的党支部。

5.重办或补办。在转出6个月内,因改派、过期或遗失需补办的,本人填写《武汉大学党员补转组织关系登记表》(组织部网页下载中心下载),院党委审核同意可予办理,补办时需收回原介绍信。已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出的,若原转往党组织已经接收,需联系原转往党组织重新发起转接到新单位党组织;若原转往党组织尚未接收,需联系系统里转移跟踪中尚未接收的党组织退回后方能补转。超过六个月未到接收单位转接组织关系的,原则上不再予以补办。

6.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与党员入党材料的区别。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是党员变动正式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入党材料是党员毕业生档案材料的一部分,在党员毕业离校前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并随人事档案转移。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与人事档案去向单位可以相同,也可以不相同(如在武汉市就业的党员,可将个人档案托管在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党员组织关系转往工作单位党组织或居住地党组织)。毕业生预备党员,如人事档案与单位党组织分离,可根据单位党组织要求,将党员材料单独密封并加盖党委骑缝章,转给接收单位党组织。

7.有关纪律要求。党员不按规定及时转移组织关系,是党员意识淡薄、组织纪律性不强的表现。根据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党组织将依规处理。

毕业生党员记住所在学院党委负责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老师和学校党委组织部的联系方式,有问题要及时联系。校党委组织部电话:027--68752755。

祝事业有成,前程似锦!


武汉大学党委组织部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