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按时提交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及第三学期考试成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09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学位信息报送要求,为准确报送毕业生学位信息数据,确保毕业生按时毕业,并严格成绩管理和成绩核查制度,保证学生开学选课及工科实验班分流顺利进行,现就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及第三学期成绩提交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从2024616日开始至629日结束,期末考试成绩系统归档截止日期为77日。

22023-2024学年第三学期学习从630日开始至727日结束,第三学期课程成绩系统归档截止日期84日。

3任课教师在课程考试结束一周内,完成该门课程的成绩评定工作,在教务系统中录入提交成绩,如教学班中有毕业生,任课教师可提前录入毕业生成绩,选择部分提交。所有课程成绩录入完成并提交后,教师将签名的成绩登记表送交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审核,学院本科教学秘书应及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并归档成绩单。

4、纸质的考试成绩单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一周内,整理汇总交本科生院教务处存档。各学院应当严格要求档案管理,确保教学档案完整留存。

希望各学院严格按照《关于做好成绩单审核归档工作的通知》(武大本函〔20155号)的要求做好成绩的提交审核归档工作。未在规定时间上交成绩的教师和学院,学校将按照《武汉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武大教字〔201833号)和《武汉大学本科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及处理规定》(武大本字〔202366号)文件规定,给予通报批评。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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