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全面落实<武汉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修订)的实施意见》(武大团字〔2022〕7号)及相关文件规定,经武汉大学学生社团指导中心研究并报校团委批准,对以下1个年审不合格且未整改的校级学生社团进行注销,其指导教师和指导单位自动解聘。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告:
1.武汉大学航空航海模型社(学生)
特此公告
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
学生社团指导中心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