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武汉大学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初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06

各有关单位: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总书记亲自回信、总理亲自倡议、副总理亲自出席”的全国最高规格的学科竞赛,在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内位列第一,为学校的“双一流”建设、学科评估和学位点评估提供了有利的支撑。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学校决定举办武汉大学第九届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培育遴选项目参加湖北省第九届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初赛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

(二)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四)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831日及以后出生)。

二、各赛道参赛类型和组别

(一)高教主赛道

根据参赛申报人所处学习阶段,项目分为本科生组、研究生组。根据所处创业阶段,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均内设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并按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设置参赛项目类型。

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参赛项目类型

1)新工科类项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2)新医科类项目: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3)新农科类项目: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4)新文科类项目: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2.参赛项目组别

1)本科生创意组

①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②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③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本科生初创组

①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31日及以后注册)。

②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③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本科生成长组

①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031日前注册)。

②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③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4)研究生创意组

①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②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项目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③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5)研究生初创组

①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31日及以后注册)。

②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③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6)研究生成长组

①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031日前注册)。

②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③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三、比赛安排

(一)比赛形式

各参赛项目团队现场路演,由专业评审团现场打分。各参赛项目的汇报展示时间不超过5分钟,评审提问不超过3分钟。根据现场评分核算,评定入围复赛项目团队名单。

(二)比赛时间

2023514

(三)比赛地点

武汉大学工学部第一教学楼

(四)评分细则

详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一)请所有参与武汉大学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初赛的项目团队按照对应组别进入QQ群,并备注项目名称,后续具体安排将在群内公布。

总交流群:779453118

各赛道组别通知群:

高教主赛道本科生创意组:593474700

高教主赛道本科生初创组:758779572

高教主赛道本科生成长组:711833890

高教主赛道研究生创意组:757416803

高教主赛道研究生初创组:199851132

高教主赛道研究生成长组:738338824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公益组:736734877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创意组:337189210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创业组:327489418

(二)大赛联系人:

校团委 徐晓瑜,联系电话:027-68775110

大学生创新实践中心 冯薇,联系电话:18280914436

大学生创新实践中心 黄炎硕,联系电话:13866811800


 附件:武汉大学第九届“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pdf


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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