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十届“珞珈之春”科技文化节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1


 分团委、直属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学校“学科建设年”发展主题,更好地助力学校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同时进一步满足广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需求,营造浓郁的学术科技创新氛围,学校决定开展第二十届“珞珈之春”科技文化节项目招标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科创菁彩  聚力未来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

承办单位:各分团委(直属团总支)、武汉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中心

三、项目类别

本届科技文化节项目类别包括:

1)“深入学习二十大,科技赋能新青年”系列活动

2)论坛讲座类

3)学科竞赛类

4)跨学科交流类

5)学术诚信教育类

6)创新创业类

四、活动时间

2023年4月至12月

五、参与对象

各分团委(直属团总支),各校级、院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

六、活动安排

本届“珞珈之春”科技文化节采用项目化管理方式,由主办单位统筹,各承办单位负责实施。分为以下阶段:

1.申报阶段(4月中旬)

各承办单位按照《通知》有关要求,积极遴选本单位具有学科特色的科技文化类活动,报所在培养单位党委审核同意后,按照申报要求向主办方提交《项目申请表》、《项目汇总表》等申报材料(见附件)。各分团委原则上申报项目不得少于2项,申报项目的指导老师中至少1名为专职团干或辅导员。

2.立项阶段(4月下旬)

主办方将组建“珞珈之春”科技文化节项目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将根据活动方案、预期成效、宣传推广和经费预算等方面对项目进行评审,确立精品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主办方将对立项项目给予政策支持,对精品项目和重点项目给予一定经费支持。主办方将综合参考往届“珞珈之春”科技文化节项目的完成情况,对于以往已立项但未按要求完成项目的单位,将酌情减少立项数量或不予立项。

3.实施阶段(4月-12月)

主办方将对活动项目实行全程管理,对活动实施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各立项单位需在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主办方邮箱按结项要求递交活动总结、新闻稿、照片等相关材料,对于材料完整、项目进展顺利的项目,主办方将根据项目相应的立项等级报销活动经费,本年度项目经费应在9月20日前使用超过75%,12月15日前全部使用完,使用进度滞后或者额度未满的将由学校予以收回。各立项单位务必督促项目组及时完成项目的报销工作,以达到经费使用进度要求。

4.结项阶段(11月-12月)

主办方将组建项目验收工作组,通过过程考察、答辩验收等方式做好项目结项验收工作,验收考主要涉及方案策划、活动实施、宣传情况和活动效果等方面。立项项目验收考核结果将会作为全额报销经费、优秀个人和优秀组织单位评选的重要依据。未通过项目结项验收的单位,主办方将在“珞珈之春”科技文化节活动总结中予以扣分并在下一届“珞珈之春”科技文化节立项时酌情减少该单位的立项数或不予立项。

5.总结阶段(12月)

主办方对第二十届“珞珈之春”科技文化节进行回顾总结,汇编活动成果,制作图文画册及展出资料,深入开展宣传推广活动,并进行“珞珈之春”科技文化节优秀组织单位、优秀个人的评选表彰。

七、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珞珈之春”科技文化节是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载体,是校园文化活动的品牌,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通知》要求,积极遴选本单位具有历史传承、学科特色、创新突破的科技文化项目进行申报。各单位要尽可能支持“珞珈之春”科技文化节开展,在活动经费、奖励政策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二)精心组织,全力推进。各单位要从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实际出发,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策划和组织,确保立项项目有序、顺利、安全开展;要注重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更好地发挥学术科技活动文化育人功能;活动后,认真做好总结推广,凝练工作经验,及时向主办方报送有关材料。各单位要重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校园网页、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媒体,广泛动员,全面及时报道“珞珈之春”科技文化节各项活动的开展情况,积极营造我校科技创新、学术诚信的氛围。

(三)择优遴选,按时申报。所有申报材料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请各单位将申请材料放置于一个压缩包,以“【院系】/【社团】/【学生组织】+“珞珈之春”科技文化节项目申请”命名,压缩包中需包括立项项目申请表(指导老师签字,学院签字盖章)和项目申请汇总表两类文件。活动项目申请表命名规则:以“【院系】/【社团】/【学生组织】+“珞珈之春”科技文化节申请类别序号”命名(如文学院申请论坛讲座类的项目,则该活动项目申请表命名为“【文学院】+1”);如有两个及以上单位联合竞标,以“【院系+院系+…】 + “珞珈之春”科技文化节申请类别序号”命名(如“【文学院+哲学院】+3”)。活动申请汇总表每个单位只需提交一份,汇总表中需包含单位所有申请活动的基本信息,该文件命名规则为:【院系】+“珞珈之春”科技文化节项目申请汇总表。

相关申报材料请于4月21日中午12:00前上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huxskc@163.com,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于4月21日中午12:00前交至校团委121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人:吕龙飞   027-68774376
联系邮箱:whuxskc@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二十届“珞珈之春“科技文化节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2:第二十届“珞珈之春“科技文化节项目汇总表.xlsx

 

                           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