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关于推广使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21

                                                                               武大本函〔2022〕175号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湖北整省试点实施方案》(鄂教科办函〔2022〕13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湖北整省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鄂教科办函〔2022〕16号)文件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的决策部署,推进建设全校集中统一的教学数据资源平台,对接现有校内系统、整合校本课程资源,并与国家平台以及与省市平台的双向协同、全域贯通,实现课程资源的交换与共享机制,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推进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领会。现就做好我校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推广使用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是国家教育公共服务的一个综合集成平台,具有丰富的优质教育数字化资源,为师生提供一站式课程资源服务,是打造教室教学与网络教学双向结合的综合性、高水平教学公共服务平台。我校是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湖北整省试点单位,全校学院应组织师生充分利用平台资 源,积极开展二十大精神学习、教学研究、学习交流、课程建设等活动,做好平台推广使用:

(一)推进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各学院引导师生学习国家智慧教育平台中“盛会引领教育未来·学习二十大云课堂”等专题课程,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团结奋斗的时代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推动师生广泛学、深入学、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推进平台资源融合应用

集聚我校线上课程资源,以线上教学、混合式教学为基础,重构校内MOOC+SPOC平台,支持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并实现校内优质课程资源与教育部支持的在线开放课程平台共建共享,打造具有武汉大学特色的线上一流课程并进行优质资源推广。鼓励教师使用平台课程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有效提高平台使用效率,丰富教学互动形式,着力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助力“停课不停学”。

(三)借助平台打造、建设“金课”

各学院进一步开展MOOC立项建设,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线上一流课程,推进优质资源的推广,为全社会服务。

紧抓数字教育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课程信息化建设,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确保资源内容方向正确、科学规范、公益合法,注重资源的先进性、典型性、实用性,积极推进我校优质在线课程上线国家智慧教育平台。

(四)利用平台拓展学习资源

学院可根据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需求,充分利用平台的海量优质教学资源,筛选充实课程资源库,鼓励学生积极自主学习,培养终身学习能力,实现个性化发展,加快建设我校智慧校园、在线智慧学习空间和智慧化应用场景。

(五)提升教师教学发展

加强学院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建设。利用平台资源,强化教师培训制度化建设要求,充分利用优质教学资源和课程案例,组织教师开展观摩学习、集体备课、教师培训、教法分享、教学研讨等,将如何利用平台推进教学纳入教研室的教研活动主题。严格执行目标化考核管理,抓严、抓实教师的教学能力提升计划。

二、平台注册

(一)为落实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推广使用工作,推动我校师生高效便捷常态化使用平台资源,现组织全校教师和学生注册国家智慧教育平台账号,要求全员覆盖、应用尽用。

(二)师生可通过平台网址进行注册,具体操作方式详见附件1。

(三)根据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湖北整省试点工作安排,各学院教师、学生平台注册上线率须于12月底前达到80%以上,2023年5月底前完成全员注册。

(四)请学院组织师生做好平台注册工作,并及时统计汇总注册情况,填报统计表(附件2),12月25日前提交本单位师生12月份平台注册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发至邮箱uc@whu.edu.cn,纸质版盖章后报至本科生院综合办公室,联系人:叶靓、陆晗昱,68752072。

附件1: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注册与登录流程

附件2:武汉大学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注册统计表

附件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湖北整省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