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13

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湖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文件精神、《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规定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设”)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1.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毕设课程,组织师生认真学习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毕设管理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提升毕设质量的重要性,以及在国家论文抽检中发现问题后结果的严重性。各学院毕设开展情况纳入学院目标考核指标体系。

2.2023届本科毕设(含双学位)各环节管理严格按照《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武大教字[2008]21号)执行,此通知只对部分要点及补充要求进行说明。

3.各学院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制定符合自身学科发展水平的本科生毕设质量标准,应根据专家组在校级抽检中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过程管理,提升毕设质量。

4.毕设的选题、下达任务书、开题、查重检测、评阅、答辩、成绩评定、抽检、评优、电子存档等各环节工作均在本科教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完成。

二、 工作安排

(一)开课准备

202211月,各学院完成开课准备工作,包括组织师生学习国家、省厅、学校有关文件要求,成立毕设课程组,制定(或完善)课程教学大纲、毕设标准和要求、教学安排、实施细则等,开展文献阅读、学术论文写作讲座(或课程),研究方法(或技能)培训等活动。20221130日前,学院在系统中提交毕设课程教学大纲、年度教学安排、工作细则等。

(二)选题与开题

202212, 各学院组织完成指导老师遴选与分配、确定选题、下达任务书、开题等工作。

1.选题。选题是确保毕设质量的关键。选题应政治方向正确,应兼顾专业性、实践性、创新性和可行性,保证一人一题。由多名学生合作研究的题目,必须明确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并在题目上加以区分。指导教师、选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鼓励与行业企业、高水平科研院所联合开展毕设工作。

2.任务书。指导教师应向学生下达任务书,明确阅读文献资料数量和深度的要求、综述要求、论文要求、时间进度安排等。

3.开题。学生应严格按照任务书的要求,完成开题报告。指导教师应认真审查开题报告是否达到开题要求,对学生工作态度、能力和开题报告进行评分并提出指导意见。对不符合要求者应退回重新开题。学院可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题报告会。

4.对于跨学院或者校外开展毕设的,学生所在学院应加强审批、备案,配备院内指导教师,加强过程管理与指导,组织学生参加院内统一安排的论文评阅、答辩。

(三)论文撰写与指导

20231-4月,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论文撰写。

1.论文撰写规范遵照《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书写印制规范》执行。各学院可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学院论文撰写规范。同一学院(或专业)的撰写规范应保持一致。

2.指导教师应定期与学生约定指导时间,持续跟踪学生的工作进度,给予指导,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剽窃及论文买卖等一切有违学术道德的行为。学生应主动加强与指导教师的联系,定期汇报工作进展,做好指导交流记录。

3.鼓励各学院组织专家开展中期检查和预答辩,及时掌握学生论文进度,了解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给与指导与帮扶,确保论文质量。

(四)查重、评阅与答辩

2023516日前,各学院组织完成答辩工作。包括组织学生提交论文,完成论文查重,成立答辩委员会,审核学生答辩资格,在系统中录入答辩安排,组织论文评阅与答辩等工作。

1.论文查重。原则上,文字复制比应控制在20%以内,高于比例限制的论文不能进入评阅和答辩环节。学校在系统中为每位学生提供两次免费论文查重,每次查重结果和查重报告均会保留,并与论文定稿一起提供给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和管理人员查阅。请学生不要在系统之外的机构或平台进行查重,以免论文被盗用、窃取和倒卖等,影响正常毕业。

2.评阅资格审核。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毕设质量等进行评价(不评分),并明确是否同意送审评阅。

3.论文评阅。指导教师同意送审评阅后,答辩委员会指定评阅教师进行评阅。评阅教师与指导教师不得由同一教师担任。评阅教师进行评阅、评分,评阅意见不少于80字,提出的修改意见应尽量具体,并明确是否同意答辩。

4.答辩资格审核。学院应严格审核答辩资格。有下列情况的学生不能获得答辩资格:毕业当年申请延长学习时间者;必修课程累计离毕业要求学分差15学分以上者;论文查重不满足要求者;论文评阅不合格者;由他人代写论文者;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者;伪造数据者等。

5.答辩组织。答辩委员会应制定统一的答辩要求和评分标准,各答辩小组应认真执行。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应及时在系统中填写答辩评分表。

6.论文定稿。答辩结束后,学生按照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的意见修改论文(设计)、定稿,填写《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修改报告》,并在系统中提交。

(五)成绩评定

2023519日前,各学院组织完成成绩登载。

1.毕设成绩应包括开题报告评分、论文评阅评分、答辩评分等部分。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成绩组成及各项比例,其中论文评阅和答辩两项所占比例之和不应低于70%。同一专业的成绩计算方法必须统一。

2.对于毕设成绩不及格或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答辩者,学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好二次答辩或缓答辩的审核、备案与组织工作。原则上,二次答辩的答辩评分不超过70分。

(六)优秀毕设评选

20235月底,组织优秀毕设评选。

1.评选范围:2023年应届本科毕设;双学位毕设不参与评选;涉密毕设不参与评选。

2.学院推荐。鼓励学院邀请校外专家参与评选,鼓励组织公开答辩。推荐的优秀毕设数量不超过毕业生人数(不包括双学位)的5%推荐名单应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进行公示。2023526日前,各学院在系统中提交优秀毕设推荐名单。

3.学校复核、公示、发文。

(七)校级抽检

20235月底、6月初,学校组织校级抽检。

1.抽查范围为:各专业成绩合格、排位后5-10%的毕设,各学院推荐的优秀毕设。抽检内容包括论文质量评议和过程管理评议。

2.专家评议与反馈完成后,各学院组织学生和指导教师完成论文再修改和再提交等工作。

(八)工作总结和档案整理

2023630日前,完成工作总结、档案整理工作。

1.工作总结。各学院应及时梳理毕设工作中的经验、存在的问题、改进举措等,完成工作总结,并在系统中提交。

2.档案整理。在系统中完成的工作应及时导出,制作成便于长期保存的电子档案。线下完成的工作由各学院根据工作实际做好纸质归档。

归档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开题报告、查重报告、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评阅表、答辩评分表、表决票、论文修改报告、成绩评定表、毕业论文信息汇总表等。

三、 其他

1.有关文件可在“毕业论文工作交流”群下载。

2.联系人:本科生院教务处霍老师,68756866



本科生院

2022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