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开学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09

各研究生教学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做好新学期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研究生开学教学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安排、教学检查与应急处置

1.按照校历安排和《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报到注册的通知》要求,获批准返校研究生,于2022年2月14日(第一周周一)开始上课,请提前将课程计划表通知到所有任课教师和研究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及春季开学时间,制定和完善研究生教学工作方案,提前有序做好各项教学准备和相关工作安排,细化教学过程中的各项防控措施,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并提前做好春季学期线上教学预案。

3.任课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要求做好备课工作,确保新学期课程教学正常开展,做好线下教学和线上教学两手准备,并根据疫情形势的发展变化和疫情防控的要求,妥善采取相应的教学方式方法。

4.涉及到国际学生的单位,应根据国际教育学院关于做好来华国际学生有关工作的要求,稳妥做好外防输入及疫情常态化条件下来华国际学生教学管理工作,提前谋划部署春季学期境外国际学生入境返校以及无法返校国际学生线上教学工作。

5.建立健全与中高风险地区师生“一对一”的沟通联络和排查机制,根据实际情况,指定专人及时了解对于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到校上课的师生,做好人文关怀、心理疏导和相关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课程教学方案,“一人一策”,“一课一策”,开展针对性的学业帮扶和个性化指导,确保每一位研究生在课程学习上都不掉队。

6. 做好教学过程中的应急处置工作。如果师生在上课过程中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迅速进入隔离观察点,并立即报告校医院和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师生员工和学生病愈后,提供具备资质的医疗单位开具的复课证明方可继续正常上课。

7.非全日制研究生公共课统筹安排在本学期进行,各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单位需按《关于武汉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及考试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教学,严把质量关,确保非全日制研究生教学质量。

二、课程选修与成绩管理

1.跨学院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或直接联系本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进行选课。

2.开学两周内可办理本学期缓修缓考申请,逾期不再办理。缓修缓考、成绩补录、调停课手续到学生综合事务办事大厅(文理学部当代楼1楼)研究生院窗口办理。

3.请各培养单位教学秘书开学4周内将学生名单加入相应开课课头,并通知任课教师及时录入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第5周系统将关闭更改学生名单开关,第10周系统将关闭录入成绩开关。

三、课程预警与必修环节

1.各培养单位在5月份之前完成拟在本年度毕业研究生课程成绩的清查工作,并对未修满课程学分以及未达到其它毕业要求的研究生进行预警,抓紧完成课程学习及有关培养环节要求,并告之做好延期毕业准备。

2.各培养单位在3月底之前完成上半年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

3.各培养单位和研究生导师要妥善安排研究生的相关必修环节,做好研究生的科研训练、学位论文研究指导等工作。

四、其他事项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在2月13日前全面落实研究生教学各项安排,对教学重点环节进行专项检查,确保研究生教学工作准备到位、正常运行。如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研究生院培养处(联系人:卢老师,联系电话:68754172)。对于教学工作中出现的事故,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