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计划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09

研究生教学培养单位:

根据2021—2022学年校历时间安排,请各研究生教学培养单位按照研究生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本学年第二学期全日制研究生课程教学计划安排,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课由研究生院统筹优先安排,各研究生教学培养单位在公共课排定的基础上安排本单位研究生课程教学计划。

二、《硕士英语》开设对象为2021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医学部除外),博士公共课开设对象为2019级“3+3”、2020级“2+3”、2021级“1+4”硕博连读研究生。 

三、大力推动课程教学资源共享,各教学培养单位应在教室容量允许的范围内,积极推进跨专业、跨院系选课,提供更多的课程资源其他学科、院系的研究生选根据往年经验,网上选课设置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充分考虑选课人数,系统中课程容量”上限适当放大;《专业外语》属全校各单位均须开设的课程,建这门课时注意将选课开关设置为“关闭”或“仅供本院学生选”状态,防止其他单位研究生错选。

四、请严格按照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安排本学期课程计划,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硕士与博士课程应独立开课,不得出现合课、擅改课程名称等现象。为确保课程安排的合理性,充分利用资源,各开课单位1-2节课头比例不得低于20%;为提高教学效果,课程安排应科学合理,避免同一门课程四节连上或短时集中授课的现象;不需要申请学校公共教室的请在备注栏中注明上课的具体地点。

五、原则上公共课按英语课30人左右1个课头,政治课100人左右1个课头的规模添加学生名单,如出现课头时间冲突、人数太多或不够等情况,请于12月31日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处,以便调整。 

六、第二学期学校教室资源较为充足,因此尽量安排在学校公共教室。2021年12月31日为全校课表定稿时间,纸版课表将于2022年1月初印制。联系人:培养处卢老师,电话:68754172。

 

 

                                                  研究生院培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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