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报第十二届中国青年志愿者系列表彰和全省五星级青年志愿者表彰人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08

各分团委、直属团总支:

根据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二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中青明电[2019]13号)、团省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星级青年志愿者资质认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青办发[2019]6号)、《关于组织推报第十二届中国青年志愿者系列表彰和湖北省五星级青年志愿者表彰人选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第十二届中国青年志愿者系列表彰和全省五星级青年志愿者表彰人选推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报条件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参评范围为近年来全校范围涌现出来的青年志愿服务优秀个人、组织,特别是在实施“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三下乡”、“暖冬行动”、“关爱行动”(含“关爱乡村青少年志愿服务行动”)、青年社会组织“伙伴计划”、助残“阳光行动”(含阳光助残“1+1+1”活动)、“海外计划”、“保护母亲河行动”、“精准扶贫”、“抢险教灾”、“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大型赛会”等重大志愿服务项目与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组织。

(一)优秀个人参评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3.具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

4.积极践行志愿精神,志愿服务业绩突出、服务时间段长,事迹感人;

5.14至45周岁(1974年3月31日至2005年3月31日期间出生)的中国公民,有突出贡献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优秀组织参评条件

1.成立2年(含2年)以上的合法志愿服务组织及以志愿公益为宗旨和内容的社团,注册志愿者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0人;

2.符合《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精神,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运作良好、公信力强;

3.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服务领域明确,队伍相对稳定,服务记录规范;

4.志愿服务成效突出,典型引领作用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服务对象评价高,社会反响好;

5.在学校团委注册的基层青年志愿者协会,及省级“本禹志愿服务队”示范团队优先考虑。

(三)五星级青年志愿者参评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志愿服务时长累达到1500小时;

3.近5年来长期坚持组织或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在志愿服务组织内担当领军人物或核心骨干;

4.志愿服务业绩突出、事迹感人,社会反响好,获得过省级或省级以上的个人荣誉;

5.年龄在14至45周岁(1974年3月31日至2005年3月31日期间出生),有突出贡献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推报流程

(一)推荐申报。各分团委、直属团总支要广泛宣传发动,动员符合参评条件的个人和志愿服务组织团队申报;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申报个人、组织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和初评;申报材料由各分团委、直属团总支汇总并报学院党委(党总支)审核,于5月17日前将附件1-5纸质版表格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报校团委青年志愿者行动促进中心(校团委119办公室),表格电子版及个人、组织、五星级青年志愿者事迹材料(2000字)、照片(5张,要求1M以上)、视频(可无,要求高清,时长不限)发送指定邮箱。

(二)校团委评审。校团委结合候选个人、组织、五星级青年志愿者的申报材料以及媒体报道、社会影响力等因素进行评审,并报学校党委批准后确定推报候选名单。

(三)公示。

(四)报送评奖。

三、工作要求

各分团委、直属团总支要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实效,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最基层,着重推荐来自群众身边的优秀典型,广泛发动群众评议。切实将党政放心、社会认可、群众满意的优秀典型纳入推荐范围,确保将基层一线志愿服务优秀典型选出来、树起来、推出去。要把新闻宣传贯彻活动始终,加大对获奖对象的宣传力度,展示他们的时代风采和良好形象,不断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营造人人参与志愿活动、人人关心青年志愿者事业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杨理斯

电话:13147198663

邮箱:whuqnzyz@163.com


附件:关于推报第十二届中国青年志愿者系列表彰和全省五星级青年志愿者表彰人选的附件.docx


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