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武汉市江岸区机关和街道大学生实习计划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12

各分团委、直属团总支:

为进一步拓宽青年学生培养渠道,促进和帮助青年学生全面成长成才,落实武汉大学团委与江岸区团委共建工作协议,助力“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经校团委和江岸团区委协商,今年暑期在全校范围内选拔47名优秀青年学生到江岸区机关和街道开展实习,参与团市委“新青年下乡”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较强的政治敏锐性;

2.具备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活动策划能力及独立思考、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具有相关实习单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及其他要求,具有一定的培养前途;

3.有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

4.申请参加实习实践的同学一经录用,必须严格遵守实习时间,服从工作安排,完成所在单位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推荐及确定程序

志愿参加实习实践的学生需由个人慎重考虑后提出申请并填写推荐表(附件1),经分团委(团总支)推荐,并报所在学院(系)党委同意,校团委将根据上报人选的情况和江岸区的工作需要,考察筛选后确定实习人员。

三、实习实践的时间安排及其它事宜

此次选派青年学生到江岸团区委等机关实习实践的时间为2019年6月24日-7月24日(具体时间以用人单位需求为准)。实习实践学生一经录用,须严格遵守实习实践的要求和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完成实习单位交办的各项工作。实习期满时,学生应填写《武汉大学学生实习实践考核表》和实习实践报告,经实习单位及团区委签署意见后在开学后交至校团委组织办公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表现优秀者,可参评“武汉大学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江岸区将按实习人员工作情况,发放工作补助。

四、有关要求

各分团委(团总支)接此通知后,请及时向所在单位党委汇报,取得党委支持,同时在学生中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具体实习岗位设置见附件2。确定推荐人选后,请于2019年6月14日(周五)中午12:00前将推荐表报校团委组织办公室,并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邮箱whutwzzb@163.com。考察筛选时间以及确定后人员的报到时间均另行通知。

人:陈菊平

联系电话:

校团委组织办公室:68772396

江岸区团委:82738060

特此通知

 附件一:武汉大学学生赴武汉市江岸区实习实践推荐表.doc 

 附件二:2019年武汉市江岸区机关和街道大学生实习计划岗位需求表.xls

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

2019年6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