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大学生理论研习分会:
武汉大学大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研究会是在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直接领导下开展大学生思想理论教育、价值引领和课题调研的校级学生组织,是协助校团委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青年调研工作的重要工作力量。根据《武汉大学大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研究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为总结经验,谋划发展,推进工作,经校团委批准,决定近期召开武汉大学大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研究会第十二次会员代表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会期
大会拟于2019年6月中下旬举行,会期半天。
二、主要任务
回顾和总结过去一年理研会的工作成果和经验,研究理研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探索新时代理研会发展的思路、方法和模式,规划和部署未来一年理研会的各项工作。
三、主要议程
1.审议武汉大学第十一届理研会工作报告;
2.修订理研会章程;
3.选举产生武汉大学第十二届理研会主席团。
四、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资格条件
1.全校各级理研会会员,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2.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热心理论研习工作,积极参加校院两级理论研习活动,能够认真履行代表职责;
4.学习刻苦,成绩良好,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在同学中有良好口碑。
(二)代表名额
大会代表总名额为60名,由院(系)大学生理论研习分会代表和校理研总会代表构成。大会筹备委员会根据选举单位的数量和工作需要对代表名额进行了分配,请各选举单位根据所分配名额(附件一),认真做好代表的推选工作。
(三)代表产生办法
大会代表需由各分会和总会经过推荐提名、资格审查、会议选举、网上公示等程序产生,其中非校理研会骨干的代表人数不低于80%。
请各选举单位将填写好的代表信息登记表(附件二)于6月15日18:00前交到校理研会办公室(桂园三舍)。
五、主席团候选人产生办法
(一)候选人资格条件
1.武汉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其中主席候选人必须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热爱理论研习工作,对理研会的性质、任务和工作特点有深刻认识,富有开创精神、实干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能保证一年任期,履职期间不因外出实习、出国交流等离岗;
4.具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满足以下任职条件之一:曾在校理研会任部长级及以上职务且任期满一届;曾在其他校级学生组织任部长及以上职务且任期满一届;曾在院(系)任分团委副书记(学生)、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或理研分会负责人且任期满一届。
5.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无必修课不及格现象,综合排名须居于所在年级前50%;
6.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在同学中有良好口碑,无不良行为和处分记录。
(二)报名方式
候选人须填写《武汉大学大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研究会主席团候选人报名表》(附件三),附上任职证明、获奖证书、加盖本科生院或教学管理办公室公章的成绩单等材料,于6月15日18:00前交到校理研会办公室(桂园三舍),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三)候选人产生办法
大会筹备委员会资格审查组将对报名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考察,形成候选人建议名单,报校团委批准后,确定候选人正式名单。
请各理研分会高度重视本次大会,及时向所在分团委(团总支)汇报情况,取得分团委(团总支)的支持和指导,严格标准,规范程序,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联系人:吕再扬
联系方式:18004758095
电子邮箱:twxcbgs@126.com
附件一:武汉大学第十二届理研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二:武汉大学理研会第十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信息统计表.doc
附件三:武汉大学大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研究会主席团候选人报名表.doc
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
武汉大学大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研究会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