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武汉大学“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委工作创新奖”“五四红旗团委工作进步奖”“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13

各分团委、直属团总支:

根据《关于印发2018年度武汉大学各分团委(团总支)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武大团字〔2018〕18号)要求,校团委于2018年12月启动了2018年度各分团委(团总支)工作考核。综合党政评价、团内考核、青年评议情况,经校团委书记办公会研究,确定了2018年度武汉大学各分团委(团总支)考核结果及排名,其中1-14名考核结果为“优秀”,15-28名考核结果为“良好”,29-42名考核结果为“合格”。根据工作安排,现启动2018年度武汉“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委工作创新奖”“五四红旗团委工作进步奖”等奖项的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奖项产生方式

(一)2018年度“五四红旗团委”产生方式

该奖项设5个,将通过公开答辩方式产生。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单位可以参与答辩。答辩采用评分制。考核成绩和答辩得分按照各占50%的比例折算为总成绩。总成绩前五的单位获评该奖项。

(二)2018年度“五四红旗团委工作创新奖”产生方式

该奖项设1个,将通过公开答辩方式产生。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或“良好”且亮点工作考核成绩评定为“A”的单位可以参与答辩。答辩采用投票制。答辩成绩最高的单位获评该奖项。

(三)2018年度“五四红旗团委工作进步奖”产生方式

该奖项设1个,将根据考核结果产生。根据考核结果,综合2017年考核情况,年度考核排名进步幅度最大的单位将获评该奖项。若进步幅度进步最大的单位获评“五四红旗团委”或“五四红旗团委工作创新奖”,则进步幅度第二的单位获评该奖项,以此类推。

(四)2018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产生方式

该奖项设10个,将根据考核结果产生。“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委工作创新奖”“五四红旗团委工作进步奖”产生后,考核结果排名前10的单位获评该奖项。

二、2018年度“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委工作创新奖”答辩入围名单

(一)“五四红旗团委”答辩入围名单(共14个,按照考核成绩排列)

生命科学学院团委、水利水电学院团委、遥感信息工程学院团委、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团委、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团委、信息管理学院团委、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团委、法学院团委、新闻与传播学院团委、电子信息学院团委、测绘学院团委、动力与机械学院团委、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团委、电气与自动化学院团委

(二)“五四红旗团委工作创新奖”答辩入围名单(共13个,按照学部顺序排列)

历史学院团委、法学院团委、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团委、信息管理学院团委、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团委、生命科学学院团委、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团委、动力与机械学院团委、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团委、水利水电学院团委、遥感信息工程学院团委、健康学院团委、第二临床学院团委

三、2018年度“五四红旗团委工作进步奖”入围名单(共4个,并列单位按学部顺序排列)

电子信息学院团委,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团委,计算机学院团委、国际教育学院团委(并列)

四、其他事项

1.符合2018年度“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委工作创新奖”答辩资格的单位,可自行选择申报。有意参与答辩的单位,请于3月15日12:00前将签字盖章的申报回执(见附件)电子扫描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未提交的,视为不申报。

2.同时申报“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委工作创新奖”的单位仅答辩1次。

3.“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委工作创新奖”、“五四红旗团委工作进步奖”“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各奖项不可兼得。

4.答辩时间暂定于下周,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5.各单位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到校团委组织办公室申请复查。

联系人:陈菊平

联系电话:027-68772396

邮箱:whutwzzb@163.com

特此通知

                        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

                    2019年3月13日

 附件:武汉大学2018年度共青团评优奖项答辩申报回执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