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2014年农村学生“自强计划”招生简章,经考生申请、中学推荐,我校严格依照考生寄送的材料所反映出的基本条件和展现出的基本素质,结合必要的信息查询和电话核实,审核确定以下507位考生获得我校2014年农村学生“自强计划”入选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一周(5月4日至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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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对公示考生的资格有异议或需反映情况,请于5月11日前实名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或监察部反映(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027-6875 4231,wdzsb@whu.edu.cn、武汉大学监察部:jwo@whu.edu.cn)。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具体详细,便于调查核实。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我校将取消其资格,并将其不诚信行为事实通报其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公示期满后,我校将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所占比例,确定“自强计划”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数及招生专业,并于5月底通过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www.aoff.whu.edu.cn)公布。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