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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版)

发布单位: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14-10-31

为有效地开展信息公开服务,根据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及我校制定的《武汉大学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我校编制了《武汉大学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我校有关公开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我校主动向社会或校内公开的信息内容参见我校编制的《武汉大学信息公开内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登陆我校“信息公开”专题网站(网址:http://info.whu.edu.cn)查阅《目录》,或到武汉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查询(办公地点:武汉大学行政楼党政办公室311室)。  

(二)公开形式  

我校主动公开的信息,一般通过门户网站、文件、文本和其它新闻媒体等形式予以公开。根据需要,亦采取会议的形式予以发布。  

(三)公开时限  

我校主动公开的信息自信息产生之日起,将于信息产生后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我校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我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一般根据掌握的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它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武汉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 徐东兴

副主任:李樵

办公地点:武汉大学行政楼党政办公室311室  

工作时间:830-113014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7-68753937  

传真号码:027-68756661  

电子邮箱:xxgk_whu@whu.edu.cn  

通信地址:武汉市武昌珞珈山  

邮政编码:430072  

(二)受理程序  

1、申请提出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武汉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到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登陆武汉大学信息公开专题网站下载。提交申请时,需同时提交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并详尽、准确地描述所需的信息。一张申请表只能申请一件信息。  

2、申请处理  

流程如下:流程: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其中:

1)审核时申请表若存在申请内容不明确、不完备或存在其他要素欠缺等情况,将请申请人予以补正。申请人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2)对审核通过后的申请,受理机构将在法定时限内给予办理。若申请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在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后予以答复。

3)以书面形式分情况答复申请人。

①所申请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途径;

②所申请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③所申请信息属于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④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不存在;

⑤所申请信息不属于本校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信息的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

⑥对已就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3、服务投诉  

公民、法人或组织认为本校未依法依规履行学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校监察部门或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投诉。  

我校监察部门办公地点:行政大楼西南楼  

联系电话:027-68752636    


 

附件: 武汉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