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院专栏

武汉大学2016年通过联招考试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6-02-23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相当于中学六年级),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规定的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方可报名:

 ①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②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③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④华侨考生必须是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最近四年(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止)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出国留学和因公出国工作不能视为定居)。报名时考生本人须持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中文或英文)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参加报名。华侨考生须在上海、福建或广州报考点报名考试,北京和港澳地区报考点不受理华侨考生报考。

考生所持证件必须在有效期限之内。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据此制定的《武汉大学关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

2.报名方式、时间

2016年联合招生报名采用网上预报名、现场正式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可登录联招办网站(网址:http://www.ecogd.edu.cn),按联招办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报名,并通过该网站查询成绩及录取情况。

二、考试

1.根据联招办的规定,考试科目为:

文史类各专业的考试科目: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

理工农医类各专业的考试科目: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各科满分均为150分,各科目类别满分为750分。

考试内容和要求参见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考试大纲》(2005年版)。

2.考试时间、地点

以联招办公布的《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3.答题方式

2016年联合招生考试实行计算机网上辅助评卷,考生在考试时必须按规定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各科的选择题和非选择题都在答题卡各题目指定的区域内作答。考生在考试时必须严格按规定作答,考生在指定区域外作答不给分。

三、招生计划

2016年,我校计划通过联招考试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100人左右。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若生源不足时,可适当调减招生计划;若报名人数多且生源质量高,可适当增加招生计划。

我校2016年不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预科生。

四、录取

按联招办规定的时间进行录取。参加联招考试的考生,当其达到国家规定的录取要求,身体健康,填报我校志愿,且联招考试成绩不低于联招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上150分时,我校予以择优录取。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五、入学与身体检查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身体条件不符合入学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它专业。

六、收费标准

被录取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

七、其它

1.学生与同专业内地(祖国大陆)学生同住,并按相同标准缴纳住宿费。

2.学生在校期间,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管理。寒暑假可自费离境探亲访友。

3.学生在校学习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按教育部发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暂行规定》,学生可免修政治理论课等课程。修完规定课程、修满学分即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其相应学位。

4.学生毕业后,原则上应返回原居住地。

5.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6.若教育部及联招办2016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7.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2016年招收香港免试生、澳门保送生、台湾免试生,招生计划及简章另行公布,详见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www.aoff.whu.edu.cn)。

八、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参与、监督自主招生工作,并受理考生申诉。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jwo@whu.edu.cn。

、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武汉大学本科生院大楼南楼二楼西侧

联系电话:027-6875 4231

网  址:http://www.aoff.whu.edu.cn

新浪微博:http://t.sina.com.cn/2062659001

腾讯微博:http://t.qq.com/whuzsb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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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 汉 大 学

 2016年1月20日

 

附件:

武汉大学2016年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专业目录

名称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科类

备注

文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类

4

文史类

含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

历史学院

历史学类

4

文史类

含历史学、世界史、考古学

哲学学院

哲学类

4

文史类

含哲学基地班、宗教学

哲学学院

心理学

4

理工类

 

新闻与传播学院

新闻传播学类

4

文理兼招

含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传播学

信息管理学院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信息管理学类)

4

文史类

含图书馆学、档案学、编辑出版学、数字出版

经济与管理学院

经济学类

4

文理兼招

含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保险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类

4

文理兼招

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物流管理

经济与管理学院

工程管理

4

理工类

 

法学院

法学

4

文理兼招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类

4

文理兼招

含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

社会学系

社会学类

4

文史类

含社会学、社会工作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类

4

理工类

含数学基地班、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物理学类

4

理工类

含物理学基地班、材料物理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化学类

4

理工类

含化学基地班、应用化学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科学类

4

理工类

 

水利水电学院

水利类

4

理工类

含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农业水利工程

电气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

理工类

 

动力与机械学院

机械类

4

理工类

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金属材料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动力与机械学院

能源动力类

4

理工类

含能源与动力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能源化学工程

动力与机械学院

自动化

4

理工类

 

城市设计学院

建筑类

5

理工类

含建筑学、城乡规划

城市设计学院

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

5

理工类

前4年在国内学习,学费为每年人民币25000元,4年共10万;第5年在英国邓迪大学学习,学费由邓迪大学按该校当年专业学费标准收取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土木类

4

理工类

含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工程力学

4

理工类

 

计算机学院

计算机类

4

理工类

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

电子信息学院

电子信息类

4

理工类

含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波传播与天线

遥感信息工程学院

遥感科学与技术

4

理工类

 

测绘学院

测绘类

4

理工类

含测绘工程、导航工程

印刷与包装系

轻工类

4

理工类

含印刷工程、包装工程

医学部

临床医学(八年)

8

理工类

八年一贯制

医学部

临床医学(五年)

5

理工类

 

医学部

口腔医学(八年)

8

理工类

八年一贯制

医学部

口腔医学(五年)

5

理工类

 

医学部

护理学

4

文理兼招

 

医学部

药学类

4

理工类

含药学、生物制药

国际软件学院

软件工程(软件工程类)

4

理工类

含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按办学成本收费,四年学费平均每年10000左右

注:因2016年专业目录还在修订中,录取专业名称以实际发放录取通知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