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专栏

关于评选200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18

 

关于评选200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表彰毕业研究生中品学兼优者,激励在校研究生勤勉进取,发奋成才,学校决定评选200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08年春季和秋季毕业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理论,认真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优秀的政治素质和高尚的道德修养;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科研成果突出;

3.勤俭自强,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集体活动,表现突出;

4.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

5.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未受过校纪处分。

三、评选办法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各培养单位党委(直属党总支)统一领导下进行,研究生党支部或班委会根据评选条件负责实施;充分发扬民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评选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0%;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宁缺勿滥。

 参评者应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填写《武汉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登记表》,网上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由所在党支部或班委会、学院党委(直属党总支)在系统中签署意见;学院确定入选研究生名单后,应将评选结果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结束,学院将最终入选研究生的评审登记表打印盖章,连同《武汉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汇总表》(该表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打印并盖章),于2008516前报研究生工作部。

特此通知

 

   

  二○○八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