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研字〔2008〕52号
关于评选2007—2008学年度
武汉大学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加强和促进研究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进一步调动研究生德育导师的工作积极性,学校决定开展2007—2008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2007—2008学年度期间,担任研究生德育导师满一年的负责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辅导员、教学秘书、研究生班主任均可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二)品德高尚,作风严谨,为人师表,乐于奉献;
(三)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四)工作态度端正,认真负责,能切实履行职责,卓有成效;
(五)与时俱进,虚心学习,善于做好研究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三、评选比例
原则上按照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参评奖学金研究生人数的1:300评选(研究生人数不足300人的单位可评选1名),一个研究生培养单位最多不超过3名,具体名额见附件。
四、评选程序
(一)各学院(系)以党委(党总支)为单位成立评审小组负责评审本单位的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评审小组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研究生德育导师代表和研究生代表组成,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或副院长任组长;
(二)研究生德育导师须向评审小组提出申请,评审小组依据其申请,对其工作情况和其他材料进行综合考核,报本单位党委审查,确定候选人名单,上报学校审核;
(三)全校“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的评选工作由研究生工作部具体负责组织。
请各单位于2008年10月30日前将“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候选人名单和个人申报材料报送研究生工作部,由学校审核批准。
特此通知
附件:2007-2008学年度武汉大学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名额分配表.doc
武 汉 大 学
二○○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研究生 德育导师 通知
打印:熊良平 校对:陈春荣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