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研字〔2009〕35号
关于评选2008—2009学年度
武汉大学优秀研究生德育工作者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和促进研究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进一步调动研究生德育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学校决定开展2008—2009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德育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单位从事研究生德育工作专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德育导师和机关专职德育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理论,思想品德优良;
(二)热爱本职工作,为人师表,乐于奉献;
(三)工作认真负责,注重创新,成绩突出;
(四)从事研究生德育工作一年以上。
三、评选比例
各培养单位按照参评奖学金研究生人数的1:300评选(参评奖学金研究生人数不足200人的单位原则上评选1名),一个单位一学年最多不超过3名。机关专职研究生德育工作人员一般按总人数10%的比例评选。
四、评选程序
(一)各单位的优秀研究生德育工作者由各单位评审小组负责评审。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辅导员代表、班主任代表、德育导师代表和研究生代表组成评审小组,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组长。机关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评审小组,负责评选工作。
(二)各培养单位参评人向评审小组提出申请,评审小组对其工作情况和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考核,报本单位党委(总支)审查,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由研究生工作部汇总上报学校审核;机关通过评审小组考核的侯选人,由研究生工作部汇总上报学校审核。
请各单位于2009年10月30日前将“优秀研究生德育工作者”候选人名单和个人申报材料报送研究生工作部,由学校审核批准。
特此通知
2008-2009学年度武汉大学优秀研究生德育工作者名额分配表.doc
武 汉 大 学
二○○九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