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专栏

关于评选2016年学生工作先进个人和优秀导航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23

 

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学生工作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武汉大学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实施办法(试行)》(武大学字〔2011〕24号)、《武汉大学烛光导航工程实施办法》(武大党字〔2012〕18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学生工作先进个人和优秀导航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学生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数量原则上为50名,优秀导航师评选数量原则上为50名。

二、评选范围

学生工作先进个人在学院(系)、研究生培养单位的专兼职辅导员、本科生班级导师、研究生德育导师和学生工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中评选产生;优秀导航师从各学院(系)的烛光导航师队伍中评选产生。

三、评选程序

(一)学生工作先进个人

学生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程序是:申报个人填写武汉大学学生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1)和自评得分表,由所在单位初评,推荐报送到校学生工作先进个人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学生工作部),经领导小组审核讨论,确定学生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二)优秀导航师

优秀导航师的评选程序是:申报个人填写武汉大学优秀导航师申报表(见附件2),由所在单位初评,推荐报送到校学生工作先进个人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学生工作部),经领导小组审核讨论,确定优秀导航师名单。

四、评选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成立学生工作先进个人和优秀导航师评选小组,评选小组由学院(系)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教学科研工作的领导以及学生代表组成,评选确定先进个人、优秀导航师初选名单。

(二)精心组织,合理安排

各单位要组织好先进个人和优秀导航师的初评工作,确保评选公正公平,并将初评确定的候选人排序加盖公章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先进个人的申报名额按以下标准进行:全日制学生人数在1500人以下的可申报0—1人,全日制学生人数在1500—2500人的可申报0—2人,全日制学生人数在2500人以上的可申报0—3人。优秀导航师每个学院(系)最多可以报送3名。

学生工作先进个人和优秀导航师的评选工作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具体负责组织,请各单位于2016年12月30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联系电话:68752048,68754917。

特此通知

 

附件:1.武汉大学学生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2.武汉大学优秀导航师申报表

                                                                                                                                 武 汉 大 学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