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专栏

关于做好2015年“校友年度捐赠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28

各培养单位:

为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自2006年开始,我校海内外校友捐款设立了“校友年度捐赠助学金”。为做好2015年“校友年度捐赠助学金”受助学生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人数和金额

武汉大学在籍的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原则上每单位推荐1名经济困难研究生

资助金额为3000元/人

二、申请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大学生行为准则,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2.家庭经济困难,勤俭节约,生活俭朴;

3.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有奉献精神;

4.愿意成为校友志愿者,热心为校友服务;

三、申请程序

1.各培养单位结合实际情况,推荐1人上报研工部;

2. 愿意接受资助并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校友年度捐赠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一;

3.各培养单位进行审查,推荐受助学生,在2016年1月6日前将受助学生《申请表》和《校友年度捐赠助学金汇总表》(见附件二)报送校研究生工作部119办公室梁老师处,同时将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ygb@whu.edu.cn;

4.校研工部和校友工作办公室进行审核,确定申请学生名单,报捐赠方进行认捐。

5.捐赠方对申请学生进行认捐,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在校园网内进行公示。

四、发放方式

1.受助学生向校研究生工作部提供个人中国银行账户(需在武大支行或水大支行开户);

2.研究生工作部将捐赠方确认的受助学生名单、个人银行账户等报校友工作办公室。

3.校友工作办公室通过银行将助学金划拨到受助学生个人帐户。

五、工作要求及有关事项

1.各培养单位要认真评选、推荐,核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学习状况以及获得资助的情况,统筹安排各资助项目,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因捐赠方要求的时间较紧,各培养单位请及时将申请学生名单及相应材料报送研究生工作部119办公室梁老师处。

3.各培养单位要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鼓励、组织受助学生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和校友服务活动。

特此通知

 

附件:

1.校友年度捐赠助学金申请表

2.校友年度捐赠助学金汇总表

 

 

 

研究生工作部    校友工作办公室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