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专栏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于刚·宋晓奖学金等10项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12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开拓创新、全面发展,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实施办法》(武大研工字〔201912)文件精神以及武汉大学相关专项奖学金协议、管理办法等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专项奖学金项目

根据专项奖学金在20191011日的资金到账情况,目前,2018-2019学年度研究生可参评的校级评选专项奖学金共10项,具体名称如下(从单项金额由高到低排序):

于刚·宋晓奖学金

雷军奖学金

阳普医疗奖学金

宏图创展奖学金

光华奖学金

阮立平奖学金

中海达奖学金

王星拱校长纪念奖学金

烽火通信奖学金

三星奖学金

奖励标准、等级划分、名额分配等详见附件1

二、评选对象及评选条件

见各专项奖学金单项评选通知

三、工作程序

各培养单位应成立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及导师代表等组成的院级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各专项奖学金评选条件及要求,认真审核申请者材料,择优推荐候选人;学校评审公示,确定获奖名单。

四、相关说明

1、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不得用相同学术成果获评不同专项奖学金;如研究生使用不同学术成果获评的专项奖学金,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2、申报各专项奖学金所使用的支撑材料,如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学科竞赛成绩等取得的时间须在201891日至2019831日期间。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评奖工作是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引导研究生全面发展,营造良好学风、校风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2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评奖评优工作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文件和相关管理办法要求,落实评奖评优的各个环节,做到通知到位、参评公平、评比公正、结果公开。

3遵照要求,及时报送。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报送各项材料,如提交申请材料逾期或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等,均视为无效


                       武汉大学  

                          2019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