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引导广大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成才观,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积极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学校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标兵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在籍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
优秀研究生名额不超过参评基数的20%(各单位评选基数以智慧研工系统数据为准);优秀研究生标兵总数不超过50名(包含在优秀研究生的基数内)。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 学习刻苦,具备较强的学术科研及创新能力,2019-2020学年度所修学位课程成绩达到B及以上;
4.身心健康,积极参加校园文化、体育、学术科技、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努力促进自身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5. 热爱劳动,具备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和良好的劳动习惯。
(二)优秀研究生标兵
优秀研究生标兵应综合素质突出,在满足优秀研究生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还应符合以下任意条件之一:
1.上一学年度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
2.学习成绩优异,2019-2020学年度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优秀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术创新奖中的任意一项;
3.创新实践能力突出,在研究生科技创新、实践公益、志愿服务活动或比赛中获得国家级奖励;
4.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或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事迹突出。
四、工作程序
评选工作坚持公正合理、实事求是、保证质量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宁缺毋滥、逐级优选的评选办法,具体程序如下:
(一)学生自荐
研究生对照有关条件,在“智慧研工”系统中“个人荣誉称号申请”服务中进行申报,提交后在“评奖评优申请结果查询”中,点击“申请表导出”,下载打印《优秀研究生(标兵)申请表》,经导师推荐后,随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各培养单位。
(二)各培养单位初评
各培养单位对学生提交的《优秀研究生(标兵)申请表》及相关申报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组织初评,根据初评情况在“智慧研工”系统中的“荣誉称号审核”服务中审批确定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标兵候选人。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标兵候选人需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各培养单位从系统中点击“上报表导出”,下载打印候选人名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学校审定。其中,研究生人数1000人以上的培养单位推荐优秀研究生标兵候选人原则上不超过2名,研究生人数1000人以下的培养单位推荐优秀研究生标兵候选人原则上不超过1名。
(三)学校审定
研究生工作部根据各培养单位初评情况,审定优秀研究生名单,组织评定优秀研究生标兵,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学校表彰
学校统一发文表彰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标兵,并颁发荣誉证书,相关材料存入研究生个人档案。
五、评选及上报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成立评选小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评选办法,并做好相应的政策解释工作,精心组织实施。
(二)评选推荐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把质量关。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实之处,一经核实,立即撤消申报人获评荣誉称号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处理。
(三)各单位要认真细致做好材料审核和报送工作。通过“智慧研工”系统进行审批的操作流程务必规范,报送的纸质版材料及名单务必准确,与系统审核提交材料一致。各单位签字盖章后的优秀研究生(标兵)申请表、汇总表等纸质版材料应于2020年11月27日17:00前交至研究生工作部事务管理与服务办公室(当代楼A414室),优秀研究生标兵事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ygbswb@whu.edu.cn,邮件标题标明为:培养单位名称+ 2019-2020学年度优秀研究生标兵事迹材料。
联系电话:027-68754362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