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专栏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阳普医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03

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开拓创新、全面发展,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改革实施办法》(武大研工字〔201912号)《武汉大学“阳普医疗精英奖”奖学金设立及传播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将2019-2020学年度阳普医疗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医学院(医学相关专业)、经济与管理学院在读硕士生、博士生(新生不在奖励范围内),评奖年度获得二等奖学金及以上者。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研究生:20000/人,20名。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和生命科学学院共计14人,经济与管理学院3人,医学院(医学相关专业)3人。

三、评选程序

有意向参评阳普医疗奖学金的研究生在自评的基础上提出申请,填写《武汉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经导师审批后,报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核申请者的材料,择优推荐候选人,并将候选人申请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汇总表于1117日前报研究生工作部事务与管理办公室(医学部名额由医学部统筹报送),电子版材料同期发送至研究生工作部事务办邮箱:ygbswb@whu.edu.cn

联系人:储老师 027-68754362

侯老师 027-87109810

四、评选说明

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不得用相同学术科研成果获评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国家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如研究生使用不同学术成果获评两项及以上奖学金,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五、工作要求

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是树立研究生典型、引导研究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在评奖评优工作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文件和相关管理办法要求,落实评奖评优的各个环节,做到通知到位、参评公平、评比公正、结果公开。

(一)研究生培养单位需严格按照奖学金评选条件推荐参评人选,并对研究生科研成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认真审查(如科研成果的原件、科研成果的起止时间等);

(二)请研究生培养单位严格按照工作及时间要求报送材料。




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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