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开拓创新、全面发展,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改革实施办法》(武大研工字〔2019〕12号)《武汉大学蓝月亮奖学金、奖教金评审及管理暂行办法》(武大研字〔2014〕55号)等相关文件,现将2019-2020学年度蓝月亮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武汉大学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非定向就业、品学兼优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博第一年按硕士生标准参评(学生出国、休学及保留学籍期间不能参评)。
二、评选标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学位课程成绩达到B及以上;
5、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三、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共奖励博士、硕士研究生28名,奖金每人8000元;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10人
哲学学院1人
新闻与传播学院1人
信息管理学院1人
经济与管理学院3人
法学院6人
数学与统计学院2人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人
生命科学学院2人
四、评选程序
有意参评蓝月亮奖学金的研究生在自评的基础上提出申请,填写《武汉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经导师审批后,报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奖学金评定员会审核申请者的材料,择优推荐候选人,并将相关材料于11月25日前报研究生工作部,电子版材料同期发送至事务办邮箱:ygbswb@whu.edu.cn。
五、评选说明
1.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不得用相同学术科研成果获评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国家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如研究生使用不同学术成果获评两项及以上奖学金,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2.申报奖学金所使用的支撑材料,如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学科竞赛成绩等取得的时间须在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
未尽事宜请联系:027-68754362
六、工作要求
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是树立研究生典型、引导研究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在评奖评优工作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文件和相关管理办法要求,落实评奖评优的各个环节,做到通知到位、参评公平、评比公正、结果公开。
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