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专栏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龙湖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08

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武汉大学“龙湖奖学金”项目实施计划》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1-2022学年度龙湖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武汉大学在籍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硕、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转博一年级研究生)。

二、名额分配和奖励标准

城市设计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各10人。

奖励标准:10000/人。

三、评选条件

申请本奖学金的研究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刻苦,学位课程成绩达到B级以上;

5.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6.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评选程序

请有意向申报龙湖奖学金的研究生通过“智慧研工”系统进行申报,经导师同意后,报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专项奖学金评审线上操作手册)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申请者的材料,择优推荐候选人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候选人申请表纸质版(加盖公章)于1116日下午17点前报研究生工作部事务管理与服务办公室。

联系人:储老师 027-68754362

徐老师 027-87109810

五、评选说明

1.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不得用相同学术成果获评不同专项奖学金;如研究生使用不同学术成果获评的专项奖学金,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2.申报各专项奖学金所使用的支撑材料,如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学科竞赛成绩等取得的时间须在202191日至2022831日期间。

 

研究生工作部

202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