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捐赠设立“武汉大学-中国光谷奖学金(大健康奖)”的协议》《武汉大学-中国光谷奖学金(大健康奖)评审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2-2023学年度武汉大学-中国光谷奖学金(大健康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武汉大学在籍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非定向就业、品学兼优的硕、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转博一年级研究生)。
二、名额分配和奖励标准
根据奖学金捐赠协议,“武汉大学--中国光谷奖学金(大健康奖)”面向生命科学学院、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高等研究院、基础医学院、药学院、医学研究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的在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经“武汉大学--中国光谷奖学金(大健康奖)”管理委员会研究,2022-2023学年度奖励名额分配如下:
生命科学学院、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各14人;基础医学院、药学院各5人;高等研究院、医学研究院各4人;公共卫生学院3人;护理学院1人。
奖励标准:10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申请本奖学金的研究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异;
4.团结同学,品行端正,积极参加各类集体活动;生活习惯良好,积极参与体育锻炼;
5.在学习科研、社会工作、创新创业、社会公益、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科技竞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贡献。
四、评选程序
请有意向申报武汉大学-中国光谷奖学金(大健康奖)的研究生通过“智慧研工”系统进行申报,经导师同意后,报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专项奖学金评审线上操作手册)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申请者的材料,择优推荐候选人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候选人申请表、成果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于11月15日下午17点前报研究生工作部事务管理与服务办公室。
五、评选说明
1.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不能用同一学术成果获评国家奖学金、学校设立的学术创新奖和各类专项奖学金;用不同学术成果获评的,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2.申报各专项奖学金所使用的支撑材料,如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学科竞赛成绩等取得的时间须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