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表彰和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表现突出的优秀毕业研究生,充分发挥榜样人物的示范、激励和引领作用,现启动2020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9-2020学年毕业的硕、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方向正确;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3)恪守学术诚信,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研究生期间学位课程成绩均达到B及以上;
(4)积极参加校园文化、学术科技、社会实践、挂职锻炼、志愿服务等活动,综合素质突出;
(5)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身心健康,乐观进取,在校各方面表现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6)在校期间至少获得2项校级及以上个人荣誉或奖励,其中至少获得1项奖学金奖励(等同学费标准的基础学业奖学金除外)。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上述第(6)条的基础上,将条件放宽至“至少获得1项校级及以上奖励”:
(1)自愿到国人部发〔2006〕61号文件列明的国家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毕业生;
(2)依据国家政策选聘到村任职的毕业生;
(3)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表现突出的毕业生;
(4)其它为学校争得重要荣誉或为学校、社会做出重要贡献、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毕业生。
三、评选程序
“武汉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按个人申请、基层组织民主评议、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评选、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个人申请。申请者填写《武汉大学2020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并撰写个人事迹材料(见附件4);
2.民主评议。党支部或班委会根据评选条件组织评议推荐;
3.单位评选。各培养单位对参评研究生择优评选,评选结果须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学校审定。审定后的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以本次评优工作为契机,通过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树立一批品德优秀、素质出众、全面发展的研究生典范,展现学校育人实效。
2.严控比例。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0%。
3.遵循标准。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充分发扬民主,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落实校院两级公示要求。
4.及时上报。请各培养单位于2020年4月30日完成院系评选工作,纸质版材料提交内容:
(1)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
(2)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
(3)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单
(4)优秀毕业研究生事迹材料
以上纸质材料待开学后交至当代楼A414办公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电子版材料(上述第2、3、4项)于4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ygbswb@wh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
1.武汉大学2020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
2.武汉大学2020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
3.武汉大学2020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单
4.武汉大学2020届优秀毕业研究生事迹材料说明
武 汉 大 学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