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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8-04-18

武大毕字〔2018〕2号

武汉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全校各部门、单位: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及《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强化“四个服务”导向,引导大学生志存高远、脚踏实地,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就业创业,促进学校“双一流”建设,现结合学校实际,对进一步做好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意识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大学生就业事关亿万家庭福祉和学校改革发展,影响学校社会声誉和生源质量。学校各级领导和全体教职工要充分认识做好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学生就业工作“三全”(全局、全程、全员)思想,不断增强做好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意识,千方百计帮助学生实现高质量和满意就业,以实际行动推动学校“双一流”建设。

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反映学校办学质量和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水平。做好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根本在于立德树人,提高学科和专业办学水平,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全校各培养单位要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要将就业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将价值引领贯穿学生生涯发展教育和就业指导活动,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择业观;要积极开拓就业市场,做好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确保我校本科生初次就业率稳定在92%以上,研究生初次就业率在90%以上,就业质量稳步提高。

二、做好顶层设计,不断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一)落实“一把手工程”。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和校长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部署全校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各培养单位成立由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学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二)确保“四个到位”。认真落实教育部相关规定,确保学生就业工作“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场地到位”。全校学生就业工作经费应不低于学费收入的1%,就业工作人员应不低于学生总数的1:500。各培养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健全工作体系,为做好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提供强有力支持。

(三)推行“导师工程”。在本科生中实施班级导师制和“烛光导航工程”,激发学生专业兴趣,引导他们参与科研项目,探索职业能力。在研究生中全面推行“导师工程”,明确对学生实行就业创业指导和帮扶是导师的应尽职责,并将研究生就业状况纳入对导师的考核评价体系。辅导员、就业工作人员应成为学生生涯发展和就业指导老师,引导和帮助学生合理就业创业是其重要职责。

(四)实施精准服务。加强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建设,不断优化集学生、用人单位、培养单位和学校“四位一体”的协同工作平台,推动学校就业创业工作从信息化向智能化发展。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两微一端”,实现学生求职意愿与用人单位岗位需求无缝对接,努力为学生就业创业提供精准服务。

三、强化思想教育和价值引领,坚持正确的就业导向

(一)突出价值引领,培育家国情怀。青年是祖国和民族的未来。要大力加强形势政策和爱国主义教育,不断强化价值引领,鼓励和引导学生服务党和国家战略需求,着力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输送高素质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坚持正确的就业导向,增强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意识,培育学生的家国情怀,帮助学生树立科学的成才观和就业观。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坚持立德树人,帮助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和坚强信念,积极引导学生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二)强化政策引导,鼓励基层就业。不断完善就业创业激励表彰机制,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学生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学校战略布局就业创业。加强与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联系,落实相关制度和政策,促进更多学生面向基层就业创业。定期走访基层就业的学生,做好西部计划服务期满志愿者升学、就业服务工作,帮助他们成长成才。树立先进典型,加强舆论宣传,完善服务保障,鼓励和引导学生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就业创业。

(三)服务重大战略优化就业结构。不断开拓学生就业新领域,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学校办学目标,科学进行学生就业布局。支持一流学科、优势(特色)学科与国家重点行业、关键领域需求对接,面向国家重要领域、重大战略输送毕业生。鼓励学生党员和骨干主动投身党的伟大事业,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引导学生参军入伍,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促进更多优秀学生到国家需要的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就业创业。力争通过五年左右努力,显著改善我校学生就业结构,提升就业质量,形成与学校“双一流”建设目标相符合的人才布局。

四、开拓重点领域,服务国家战略发展需求

(一)开拓战略领域。围绕“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等国家战略,加大对重点领域、重要行业、重点地区、重大工程和项目等就业市场的开拓力度,支持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动服务各地政府人才发展需求,引导学生到关键领域和重点区域就业创业。

(二)布局新兴产业。结合建设科技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网络强国、交通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要求,引导学生到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就业创业。深入挖掘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造的就业机会,在共享经济、现代供应链、人力资本服务等领域拓展就业新空间。

(三)巩固特色行业。各培养单位要根据学科特点,不断密切与相关行业的联系,通过产学研结合等多种途径,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实训和就业基地。要根据办学定位,谋划学生就业布局,不断巩固与传统用人单位的联系,促进学生充分就业。学生200人以上的培养单位,就业基地和相对稳定的就业单位不得少于10家。

(四)服务国际组织。加快培养推送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是我校服务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检验我校学生全球胜任力的有效载体,对于提升学校国际声誉、实现学生更宽领域和更高质量就业具有重要意义。要以全球化视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采取切实措施,支持在校生和校友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支持在国际组织实习任职的校友职业发展。

五、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学生就业创业能力

(一)完善教育体系。全面落实《武汉大学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不断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努力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造能力。面向全体学生开设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逐步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开设创新创业论坛,举办创新创业讲座、竞赛等系列活动,加强对学生的创业指导与培训,做好创业政策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形成较为健全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

(二)优化实践体系。充分利用创业学院、大学生工程训练与创新创业实践中心、国家(部、省)级科研平台(实验室)、珞珈创意园等创新创业平台,支持学生开展创新创意训练和创业实践,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技能。引导大学生开展学术科研和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培养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建立教学实习、挂职锻炼和就业实习基地,广泛开展教学实习、合作科研、挂职锻炼和就业实习等等,全面提升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三)完备扶持体系。建立以经济管理专家、创业投资家、成功企业家、孵化管理专家等组成的创业导师团队,根据学生自主创业项目需求,实行一对一的指导和帮扶。多渠道筹集经费,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风险基金”,支持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扶持学生自主创业项目,促进学生科研成果、发明专利的转化。构建学生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立校院两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资源,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场地、经费支持和咨询服务,不断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扶持体系。

六、做实就业服务,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满意程度

(一)开展全程指导。针对不同年级、不同专业的特点,做好学生培养过程中的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帮助学生增强生涯发展意识,提升就业技能。引导低年级学生树立职业意识,培养专业兴趣,打牢专业基础,科学规划职业生涯;帮助高年级学生增强专业技能,掌握求职技巧,提高求职能力,实现合理就业。加强就业创业师资队伍和课程体系建设,做好就业指导咨询服务,不断提高就业指导服务水平。充分利用校内专业课教师、学生工作队伍和校外用人单位人力资源负责人、校友、专家等资源,通过讲座、报告、模拟招聘、团体辅导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就业创业指导实践活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创业观念,掌握求职技巧,增强求职竞争力。各培养单位要为有需求的同学提供高质量的就业指导和咨询服务,实现就业指导对所有学生全覆盖,其中低年级学生知晓率达到100%,高年级学生参与率达100%。

(二)做好管理服务。加强就业市场建设,规范校园招聘活动,为用人单位进校招聘和学生求职提供良好服务。完善就业管理相关规定,不断优化办事流程,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服务质量。坚持以学生为本、服务用人单位、服务人才培养和国家需要的思想,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提升就业工作质量和满意程度,确保学生和用人单位对就业工作整体满意度不低于95%。

(三)帮扶困难群体。建立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台账,形成家庭经济困难、少数民族、纯农户家庭、学业困难、离校未就业等重点学生数据库,持续推进“绿色通道”,做好就业帮扶和求职补贴申报工作。对家庭经济困难和志愿服务国家战略就业项目的学生发放求职补贴。加强对未就业学生跟踪服务,扎实做好就业困难学生帮扶工作,实行“一生一策”动态管理,帮助未就业学生尽快落实工作岗位。

(四)加强信息反馈。加大学生就业质量跟踪力度,及时收集用人单位和校友对学校人才培养、就业服务等多方面的意见,科学、客观、准确地反映学校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状况和特点,深入分析研究学校各专业就业率、就业去向、就业满意度、创业数量和类型等状况,让就业信息有效服务学校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改革。

七、优化考评体系,不断提高就业创业工作的系统性和协同性

(一)建立考评机制。将就业工作纳入人才培养体系,积极构建学生就业与招生、人才培养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推动将就业工作纳入学校年度业绩考评体系和学生工作、辅导员、导师队伍等考核评估体系,不断增强各方面做好学生就业工作的责任意识。优化《武汉大学学生就业工作考核细则》,实施对各培养单位就业工作业绩考核,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学校就业工作的系统性。

(二)加强部门协同。进一步完善就业工作与专业设置、招生计划分配、经费拨款联动机制。将就业工作纳入学生工作范畴统一部署,建立就业、学工、研工、团委、招生、教学、创业、武装等多部门协同共进工作机制,形成全校协同育人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学生就业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武汉大学党政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8年4月12日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