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学位授予仪式规定
学位授予仪式是学位授予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学位授予仪式规定如下:
一、 名誉博士由学校专门组织学位授予仪式;
二、 选派部分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获得者作为代表参加学校举行的学位授予仪式和毕业典礼;
三、 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或几个单位联合组织学位授予仪式;
四、 学校学位授予仪式可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院士、资深专家、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作为授学位者;学院学位授予仪式除上述人员外,学位评定委员会分会委员以及部分导师可作为授学位者。
五、 学位授予仪式每年可举行一至两次;
六、 学位授予仪式所用的硕士学位服装由各学院自行解决,博士学位服装由校学位办公室统一提供。
附件1:
学位授予仪式程序
一、 主持人宣布学位授予仪式开始;
二、 奏国歌;
三、 宣读学位授予决定;
四、 学位获得者代表发言;
五、 导师代表发言;
六、 领导讲话;
七、 学位授予。
附件2:
学位服着装规范
学位服作为专用服装,着装应符合下列规范:
一、学位帽
学位帽为方型黑色。戴学位帽时,帽子开口的部位置于脑后正中,帽顶与着装人的视线平行。
二、流苏
博士学位流苏为红色,硕士学位流苏为深蓝色,校(院、所)长帽流苏为黄色。
流苏系挂在帽顶的帽结上,沿帽檐自然下垂。未获学位时,流苏垂在着装人所戴学位帽右前侧中部;学位授予仪式上,由学位授予者把流苏从着装人的帽檐右前侧移到左前侧中部,并呈自然下垂状。授学位者及已获学位者,其流苏均垂在所戴学位帽的左前侧中部。
三、学位袍
博士学位袍为黑、红两色,硕士学位袍为蓝、深蓝两色,学士学位袍为蓝色,校长服为红、黑两色。穿着学位袍,应自然合体。学位袍外不得加套其他服装。
四、垂布
垂布佩戴在学位袍外,套头披在肩背处,铺平过肩,扣绊扣在学位袍最上面纽扣上,三角兜自然垂在背后。垂布按授予学位的文、理、工、农、医、军事六大类分别佩戴。
五、附属着装
内衣:应着白或浅色衬衫。男士系领带,女士可扎领结。
裤子:男士着深色裤子,女士着深色裤子或深、素色裙子。
鞋子:应着深色皮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