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先进单位
评选表彰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32号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教代会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发挥好二级教代会的作用,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和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根据《湖北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则》、《湖北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星级评估办法》、《武汉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和《武汉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指导思想、目标与原则
第二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的中央群团工作会议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国家、省、学校有关加强教职工民主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教代会制度,落实二级教代会各项职权,切实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挥二级教代会在校院两级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积极作用,为促进学校科学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第三条通过开展二级教代会评选活动,表彰一批二级教代会先进单位,发挥他们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校二级教代会标准化建设,推动我校教代会工作的创新发展。
第四条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全面系统、程序规范的原则;坚持考评具体、力求定量的原则;坚持统一标准,鼓励创新的原则。
第三章 评选范围与条件
第五条武汉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先进单位一般每届(五年)评选一次。
第六条已建立二级教代会制度的学校各单位均可参加评选,每次评选出10个左右二级教代会先进单位。
第七条申报评选二级教代会先进单位的条件:
(一)二级教代会党政领导有力。党政领导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思想,重视和支持教代会的工作,按期换届,尊重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民主权利,在推进教代会工作中达到共识,形成合力;二级工会切实承担起了教代会的日常工作。
(二)二级教代会职权落实到位。全面落实二级教代会的职权,做到本单位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行政负责人的工作报告提交教代会讨论和听取意见;有关教职工劳动权益和教职工队伍建设的重大规章制度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提交教代会讨论决定;教代会发挥了民主评议、监督干部的作用。
(三)二级教代会代表履职尽责。按照有关条件和程序选举产生代表;代表结构合理,素质高;每次教代会前对代表进行一次培训;教职工代表积极参加教代会的活动,较好地履行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反映教职工的呼声和要求,正确表达和代表群众意愿,为学校和本单位的建设与发展献计献策,代表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四)二级教代会组织工作规范。根据《武汉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武大党字[2013]23号)及武汉大学二级教代会标准化建设体系工作手册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教代会工作规则;定期按规定程序召开教代会,按时换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选举工作合法合规。
(五)二级教代会工作机构健全。每次会议成立由党政工负责人组成的筹备领导小组;二级工会组织健全,按规定配备干部;承担好二级教代会工作机构任务,做好教代会组织筹备工作。
(六)二级教代会工作创新发展。加强二级教代会理论研究工作,撰写有关教代会的理论文章和调研报告。积极参与上级工会组织的教代会评选表彰和经验交流活动,宣传我校二级教代会的先进经验。
第八条二级单位特别是有关党政工领导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违反《工会法》《劳动法》《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情形的,采用一票否决制。
第四章 评选奖励与程序
第九条学校对二级教代会先进单位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学校教代会上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金5000元。
第十条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先进单位评选程序:
(一)各单位自检自评。已建二级教代会的单位均要在所在单位党委的领导和行政的支持下,对照《武汉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和评分表的规定及要求,认真做好自检自评工作。
(二)各单位在自检自评的基础上进行申报。拟申报先进单位的,填写武汉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先进单位评分表、自评表和申报表,并由所在单位党委和二级工会签署意见。
(三)学校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
(四)公示。
(五)学校党委审批并发文表彰。
第五章 组织领导
第十一条武汉大学二级教代会先进单位的评选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由学校工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学校成立二级教代会先进单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工会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校工会主席担任。成员为学校党政有关职能部门和校工会、教代会负责人。
第十三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工会,负责评选工作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校工会负责人兼任。
第十四条学校将从每次评选出的武汉大学二级教代会先进单位中推荐申报上级工会和教代会的评选活动。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校工会负责解释。
附件:1.武汉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先进单位评分表
2.武汉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先进单位自评表
3.武汉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先进单位申报表
附件1
武汉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先进单位评分表
项目 |
评比内容和标准 |
标准分 |
自评分 |
考评分 |
组 织 领 导 (15分) |
1、单位党组织坚持和加强对教代会工作的领导,将二级教代会工作列入年度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研究两次教代会工作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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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位行政重视二级教代会工作,为教代会工作机构履职尽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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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政负责人每学年向教代会报告一次工作,听取意见,尊重和支持二级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和监督的职权,认真贯彻落实教代会的各项决议(包括代表提案)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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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照规定督促二级教代会到期换届改选,配齐、加强教代会工作班子,帮助教代会行使各项职权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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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权 落 实 (28分) |
5、听取本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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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听取本单位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重大改革方案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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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听取本单位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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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讨论通过本单位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劳动酬金、奖金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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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本单位领导干部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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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通过多种方式对本单位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本单位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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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本单位与二级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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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决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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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单位党政全面听取二级教代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合理吸收采纳;不能吸收采纳的,应当做出说明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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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表 情 况 (20分) |
14、凡与本单位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二级教代会代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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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二级教代会代表以系(所)、教研室(科室)等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本单位制定有代表当选的条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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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二级教代会代表按照系(所)、教研室(科室)为单位组成代表组,代表人数少的所(室)可合并组成代表组,并推选出代表组组长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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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二级教代会体现出代表性和群众性。教师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70%;其中高级职称代表不少于2/3”,女教职工、青年教职工和民主党派成员应占适当比例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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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二级教代会代表接受选举单位教职工的监督 |
2 |
|
19、二级教代会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5年,可以连选连任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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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二级教代会代表实行替补制。代表若调离其选举单位或退休,其代表资格自然失效,缺额者由所在单位另行补选 |
2 |
|
21、二级教代会代表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监督权和申诉权等权利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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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二级教代会代表积极为学校和本单位的建设与发展献计献策,认真履行参与民主管理、贯彻大会决议、反映群众意见要求、接受评议监督等义务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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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织 规 则 (22分) |
23、有教职工50人以上的单位,建立了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足50人的单位,建立了由全体教职工直接参加的教职工大会制度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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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二级教代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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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二级教代会每5年为一届。期满换届选举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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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二级教代会有2/3以上教代会代表出席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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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二级教代会根据需要邀请离退休教职工等非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作为特邀或列席代表参加会议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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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由二级工会委员会与本单位党政领导协商提名,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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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二级教代会的议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教职工的普遍要求,由二级工会提交本单位党政领导研究确定,并提请教代会表决通过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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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二级教代会议题及有关议案须会前发给教职工代表征求意见 |
2 |
|
31、二级教代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教代会代表总数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大会形成的决议,须采取举手的方式表决;表决其他事项时可采取鼓掌或其他表决形式 |
2 |
|
32、二级教代会在会议代表中推选人员,组成主席团主持会议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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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主席团应当由本单位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包括本单位党政领导、二级工会主要领导,教师代表应占多数。主席团建议名单由二级工会委员会提出,报本单位党委批准,并在教代会预备会上通过 |
3 |
|
工 作 机 构 (15分) |
34、二级工会组织健全,按有关规定配备适当数量干部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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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二级工会主席按照同级副职以上党政干部或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配备,并参加本单位领导班子会议。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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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二级工会承担二级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做好教代会的筹备、组织和服务工作,负责教代会日常工作 |
3 |
|
37、坚持对代表进行培训,按规定组织召开好二级教代会筹备会议、预备会议和正式会议 |
2 |
|
38、就各代表组讨论中对本单位工作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整理,报本单位党委(党总支)并分送有关行政领导,以利改进工作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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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二级教代会闭会后,本单位行政和二级工会共同提出贯彻实施大会决议的计划、要求。各代表组和代表及时向所在系(所)、教研室(科室)的教职工传达会议精神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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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新 发 展 (加分) |
40、二级教代会工作获校级以上表彰的,加2分;获省部级表彰的,加5分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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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二级教代会工作总结的典型材料在校级以上会议进行经验交流的,加2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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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二级教代会提案或意见建议为学校建设、改革发展所采纳的,每件加0.5分,最高累计不超过2分;校级以上领导对其有批示的,每件另加2分 |
﹨ |
|
43、撰写的有关教代会工作的文章和调研报告在校级以上部门主管的报刊发表的,每篇加1分;在省级以上主管的报刊发表的,每项加2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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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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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武汉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先进单位自评表
单位(全称):
单位名称 |
|
联系电话 |
|
教职工 人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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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职 工 代表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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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教师 代表比例 |
% |
中层以上干部 代 表 比 例 |
% |
工会主席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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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测评 满 意 率 |
% |
评比项目 |
标准分 |
自查分 |
主要扣分理由 |
组织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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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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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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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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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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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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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武汉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先进单位申报表
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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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代会建立时间 |
|
教职工人数 |
|
代表人数 |
|
工会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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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评分 |
|
测评满意率 |
% |
申 报 理 由 (主要工作和成效) |
(可附另页) |
本单位工会意见 |
本单位党委审核意见 |
学校领导小组评审意见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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