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创新学分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09

 

关于开展2019年创新学分申报的通知

                                                             武大本函[2019]44号

各学院(系):

为增强学生创新意识,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创新能力,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课外科技活动,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提高大学生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根据《武汉大学创新学分实施办法》(武大教字〔201015号)文件精神,2019年继续开展创新学分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申报条件

凡在本科阶段完成且未申报过创新学分的成果。

三、申报程序

1.学生申报。学生填写《武汉大学2019年创新学分申请表》,并将申请表、成果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所在院系审核。

2.院系初审。院系根据《武汉大学创新学分实施办法》进行初审,并在申请表中填写评审意见,同时填写《武汉大学2019年创新学分汇总表》。初审原则:

1)排除不在创新学分申报范围、信息不完整和不规范的成果;

2)对申报成果进行佐证材料审核,对申报者提供的获奖证书、论文、专利证书、项目立项或结题证明、成果鉴定书等成果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核和确认,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3)为严肃创新学分认定,对论文、文章和著作等成果,学院需组织答辩审查。

3.学校审核。院系将审核盖章后的申报材料统一提交至教务处,经学校创新学分评审委员会评审后认定创新学分,并公布评审结果。

请各学院(系)认真做好创新学分申报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完成初审工作,于423日前将学生申报表、成果复印件和汇总表(纸质件一式一份,均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本科生院南209室,汇总表以EXCEL格式发送至邮箱2548586041@qq.com

联系人:教务处张老师,电话:68752857

 

附件: 1.武汉大学创新学分实施办法

2.武汉大学2019年创新学分申请表

3.武汉大学2019年创新学分汇总表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

201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