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级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27

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201920号)和教育部(教高【20196号)文件精神,为了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充分共享教学资源、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学校决定继续组织2018级本科生修读校内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报名工作。现将2018级本科生修读校内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第一学年课程成绩(全部课程)GPA2.5且学有余力的在校全日制2018级(含2017级五年制、八年制)本科生,均可申报参加校内开设的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的学习。

学生攻读辅修必须跨学科门类选择专业(即辅修专业和主修专业代码前四位不能相同)且仅限报一个专业,如选择同一学科门类下的专业则不授予辅修学士学位。学生辅修专业课程的完成时间必须与主修专业学业完成时间一致,并且必须获得主修学位、满足各院辅修学位的其他条件,才可获得辅修专业证书或者辅修学士学位。辅修学位不单独发放证书,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没有取得主修学士学位的学生不授予辅修学士学位。

二、学分及学位

在完成武汉大学主修学士学位的前提下,学生修满规定课程25学分以上,可获得辅修专业证书;修满规定课程50学分(含毕业论文答辩5学分)以上并符合《武汉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武大本字[2015]94号)者,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具体要求见各专业“备注”,也可咨询开课学院)

三、教学安排

1.凡修读学校在双休日已开设专业的同学必须参加学校“双休日班”专业的学习。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可上网查询课表,到学校财务部缴纳选课学分费(每学分100元)。

2.对学校双休日班没有开设的专业,学生需经开课学院同意后到有关专业本科班随班听课,通过选课获取规定课程学分。

注:跟班修读的学生不能在系统中自行选课,须先到财务部缴纳学分费用,再将缴费收据交由开课院教学秘书登记并选课;未按此操作进行将引起课类和后期学费结算的错误。

四、学籍管理

1.武汉大学学生修读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按《武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武大本字[2018]21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2.符合条件获得辅修专业证书及辅修学士学位认证的学生,成绩由武汉大学本科生院负责管理。已获取辅修专业证书或辅修学士学位认证的课程学分不再重复计算,不得算作任选课学分。

3. 未修满25学分,已修课程按选修课程全部记入学生成绩单。

4.所有课程考试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考试违纪者取消修读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资格,并按《武汉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给予纪律处分。

五、学费

每学分100元。学生可在每学期初规定时间内到财务部缴费。

六、报名程序

1. 预报名阶段:

根据《武汉大学校内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2019-2020学年招生专业一览表》(见附件一)和各专业教学计划确定报名专业,学生报名可以采用“七联大学”Web端和App端进行。

1Web端登录地址:218.197.150.35

2App端可以扫描二维码进行下载,分为手机安卓版及ios版。

3)学生报名具体流程(见附件三):“七联大学用户手册(学生端操作手册)”。

起止时间为:201912210001261700 系统可以自动筛查主、辅修专业是否为同一学科门类,不符合该规定者将无法在系统中报名。

对超过人数限制的专业,由本科生院按GPA排序确定录取名单,未录取者可在后期改报其它专业,具体时间随录取名单发布。

2. 报名阶段:

已经网上报名成功申请校内双休日开设专业学习的学生,于下学期初到财务部缴费,将收据交开课学院登记;

申请跟班修读的学生,经开课学院同意后,需填写《武汉大学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申请表(校内跟班修读)》(见附件二),于下学期初到财务部缴费,将收据和《武汉大学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申请表(修校内)》交开课学院登记。《关于暂停“七校联合办学”2018级辅修招生的通知》见附件四。

3.选课手续一经办妥不得退卡。

4.辅修课程一律由开课学院教学秘书核实收据后录入名单,学生不能在系统中自行选课。

5.学生可根据课表到教材科购买教材,凭听课卡到指定地点上课和考试。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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