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 项目 |
考核 内容 |
考核标准 |
单项 分值 |
单项总分 |
思想引领 与 组织建设 (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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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引领 (6分) |
1.院(系)学生社团党支部或团支部建设(4分): (1)指导全院(系)学生社团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学生社团党团支部,并定期召开党团支部工作会议,经常举办主题党日、团日活动为4分; (2)指导全院(系)学生社团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学生社团党团支部,并召开过至少一次党团支部工作会议或主题党日、团日活动为3分; (3)指导全院(系)学生社团建立学生社团党团支部并完成初步基础建设为1分; (4)没有指导院(系)学生社团建立学生社团党团支部为0分。 (以自我陈述、会议记录、计划书、策划、规章制度、照片为考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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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院(系)学生社团骨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2分) (1)积极指导院(系)学生社团骨干培训工作,按期开展并培训3次以上为2分; (2)指导院(系)学生社团骨干培训工作,按期开展为1分; (3)未指导院(系)学生社团骨干培训工作为0分。 (以培训通知、培训评优、工作计划书、活动材料、活动照片等为考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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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学校学生社团组织建设情况 (5分) |
3.院(系)学生社团管理组织参与全校院系学生社团管理组织联席会情况:(5分) (1)无缺勤为2分; (2)有一次请假为1分; (3)缺勤为0分; (4)有在会议中积极进行展示交流的经历加3分。 (以校社团中心记录为主,自我陈述为辅进行考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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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学生社团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1.5分) |
4.院(系)学生社团管理组织各职能部门或工作小组设置情况:(1分) (1)机构设置完备,涵盖秘书、监察、活动等主要职能为1分; (2)机构设置较完备,能够履行基本的责任,维持正常运转为0.5分; (3)机构设置不合理,不能履行基本责任或未进行分工设置,不能维持正常运转为0分。 (以组织制度、自我陈述为考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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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院(系)学生社团管理组织管理层分工设置情况:(0.5分) (1)主要负责人有明确合理分工,积极指导日常工作正常进行为0.5分; (2)无明确分工或分工不合理,不能积极指导日常工作等为0分。 (以通知公示、会议记录及其他自我陈述为考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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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学生社团管理组织规章制度情况 (2分) |
6.院(系)学生社团管理组织内部规章制度情况:(2分) (1)各类规章制度手续齐全,落实情况良好,符合今后发展与管理为2分; (2)各类规章制度手续齐全,落实情况良好,但不全适用于今后的发展与管理(包括沿袭成稿,不切身实际的加以修改)为1分; (3)各类规章制度残缺不齐,落实缺乏严谨执行态度,与今后发展和管理背驰,笼统对待为0分。 (以组织机构、章程、财务管理办法及其它规章制度(可附件说明)为考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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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学生社团管理组织财务管理情况 (1分) |
7.院(系)学生社团管理组织内部财务管理情况:(1分)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科学,电子纸质版一式两份, 采用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开支记录清楚明了,财务情况及时公开为1分; (2)采用一般的财务管理制度,对日常活动及其相关信息进行定期的整理和分析,开支记录较为详细,财务情况定期公开为0.5分; (3)对日常活动活动及其相关信息没有清楚的记录,账目开支条理不清,出现财务重大亏损,财务管理混乱,财务情况不对外公开为0分。 (以组织财务报告、财务负责人陈述为考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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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学生社团管理组织档案管理情况 (1分) |
8.院(系)学生社团管理组织内部档案管理情况:(1分) (1)组织内有详细的记录档案,且整理完善,保存得当为1分; (2)档案若保存不完整,但有存档为0.5分; (3)无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或档案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为0分。 (以组织内档案制度、存档情况、组织主要负责人陈述为考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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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分团委指导情况 (2分) |
9.院(系)分团委活动指导情况:(2分) (1)经常与院(系)学生社团管理组织负责人沟通,及时指导并组织社团工作为2分; (2)定期与院(系)学生社团管理组织负责人沟通,指导并组织重要社团工作为1分; (3)没有对院(系)学生社团管理组织进行指导参与且沟通较少为0分。 (以会议记录、指导记录、指导单位、老师盖章签字证明等为考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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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学生社团管理组织内部会议培训素拓开展情况 (1.5分) |
10.院(系)学生社团管理组织全体大会开展情况:(0.5分) (1)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全体大会为0.5分; (2)未开展全体大会为0分。 (以会议通知、记录、报道、现场照片等为考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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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院(系)学生社团管理组织内部专业培训情况:(0.5分) (1)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内部培训活动为0.5分; (2)无内部培训活动为0分。 (以培训通知、记录、材料、报道、现场照片等为考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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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院(系)学生社团管理组织素质拓展等内建活动情况:(0.5分) (1)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素质拓展等内建活动为0.5分; (2)无素质拓展等内建活动为0分。 (以活动通知、简介、报道,现场照片等为考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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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学生社团管理组织指导校级学生社团工作情况 (5分) |
13.指导校级学生社团工作情况:(4分) (1)对所属院(系)作为社团指导单位所指导的校级学生社团积极开展活动指导与工作支持,并直接参与社团活动组织为4分; (2)对所属院(系)作为社团指导单位所指导的校级学生社团积极开展活动指导与工作支持为2分; (3)没有参与相关工作为0分; (以自我陈述、活动照片及相关社团负责人陈述为考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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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指导校级学生社团宣传报道情况:(1分) (1)对所属院(系)作为社团指导单位所指导的校级学生社团活动进行了相关报道为1分; (2)没有进行相关报道为0分。 (以宣传内容截图为考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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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学生社团协调情况(1分) |
15.社团理事会开展情况:(1分) 定期与院(系)学生社团开展沟通等工作会议,每次计0.5分。 (以会议记录、策划、报道、成果、现场照片等为考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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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学生社团成立注册 (2分) |
16.社团成立注册管理情况:(2分) (1)完整统计院(系)学生社团成立注册情况进行年度统一注册登记活动为2分; (2)知悉院(系)学生社团成立情况但未进行年度统一注册登记活动为1分; (3)未对院(系)学生社团成立情况作登记,未进行年度注册为0分。 (以社团成立注册规章制度、社团情况普查表、现场照片及自我陈述为考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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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学生社团换届情况 (2分) |
17.社团换届统一情况:(1分) (1)全体院(系)学生社团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统一换届为1分; (2)未进行统一换届为0分。 (以社团换届制度、换届组织策划、换届材料及自我陈述为考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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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社团换届监督情况:(1分) (1)院(系)学生社团换届时,安排专人参与社团换届现场监督为1分; (2)未现场监督但事后检查提供的材料报告为0.5分; (3)无任何监督措施为0分。 (以社团换届制度、监督记录及材料、现场照片及自我陈述为考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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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学生社团招新情况 (1分) |
19.组织社团统一招新、摆点情况:(1分) (1)组织院(系)学生社团进行统一招新摆点并进行宣传推送等为1分; (2)组织院(系)学生社团进行统一招新摆点为0.5分; (3)院(系)学生社团自行摆点招新为0分。 (以招新活动策划、宣传报道截图、活动现场照片及自我陈述为考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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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学生社团管理规章制度情况(2分) |
20.院(系)学生社团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情况、科学情况:(包括注册换届、成立注销、活动、财务管理制度等):(2分) (1)院(系)学生社团管理规章制度健全、科学为2分; (2)院(系)学生社团管理规章制度笼统存在为1分; (3)没有明文的规章制度为0分。 (以组织机构、社团章程、社团财务管理办法及其它规章制度(可附件说明)为考评依据) |
院(系)学生社团档案管理 (1分) |
21.社团档案备份、存档、整理情况:(1分) (1)有健全的社团档案管理制度并充分落实,对社团信息进行了完善的备案存档为1分; (2)有健全的社团档案管理制度,对院(系)学生社团信息进行了较完善的备案存档为0.5分; (3)无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或档案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为0分。 (以档案制度、存档情况、档案主要负责人陈述为考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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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学生社团评优考核 (2分) |
22.社团年度评优考核工作制度情况:(2分) (1)对院(系)学生社团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评优活动为2分; (2)对院(系)学生社团工作进行年度考核为1分; (3)没有院(系)学生社团年度工作考核制度为0分。 (以考核制度、考核公示、媒体平台截图及自我陈述为考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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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 活动 管理 (10分) |
讲座论坛审批情况(4分) |
1.讲座、论坛等审批制度健全情况:(2分) (1)院(系)学生社团院(系)学生社团,审批制度健全为2分; (2)院(系)学生社团举办讲座、论坛等活动,有一定审批制度为1分; (3)没有相关审批制度为0分。 (以审批制度、自我陈述为考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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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事前审批、现场监察、事后评估:(2分) (1)事前审批、现场监察、事后评估落实齐全为2分; (2)对院(系)学生社团举办讲座、论坛等活动有事前审批,但无现场监督、事后评估为1.5分 (3)对院(系)学生社团举办讲座、论坛等活动有监督评估,但无事前审批为0.5分; (4)没有相关制度为0分。 (以审批制度、审批材料、监察评估材料、活动照片等为考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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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安全审批情况(3分) |
3.外出安全审批制度健全情况:(1.5分) (1)外出安全审批制度健全为1.5分; (2)外出安全审批制度良好为1分; (3)没有相关制度为0分。 (以审批制度、自我陈述为考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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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事前审批、事后评估:(1.5分) (1)事前审批、事后评估落实齐全为1.5分; (2)对院(系)学生社团外出活动有事前审批,无事后评估为1分; (3)对院(系)学生社团外出活动有事后评估,无事前审批0.5分; (4)没有相关制度为0分。 (以审批制度、审批材料、评估材料等为考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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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考评 情况 (3分) |
5.院(系)学生社团活动考评制度健全情况:(1.5分) (1)活动考评制度健全,考评事项完整,考评依据科学为1.5分; (2)活动考评制度良好,考评事项及考评依据完善为1分; (3)活动考评制度基本确立,能够进行日常考评为0.5分; (4)无活动考评制度或考评制度落实无效为0分。 (以考评制度、自我陈述为考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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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现场考评、事后评估情况:(1.5分) (1)现场考评、事后评估落实齐全为1.5分; (2)有现场考评,无事后评估为1分; (3)有事后活动评估,无现场考评为0.5分。 (4)没有相关制度为0分。 (以考评制度、考评材料、评估材料、活动照片等为考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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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 权益 服务 (8分) |
社团活动 支持 (6分) |
1.协助社团筹办活动情况:(6分) (1)对院(系)学生社团活动提供人力、物力及经费支持5次及以上为6分; (2)对院(系)学生社团活动提供人力、物力及经费支持3次及以上为4分; (3)对院(系)学生社团活动提供人力、物力支持2次及以上为3分; (4)对院(系)学生社团活动提供人力支持、物力支持1次及以上为2分; (5)未对院(系)学生社团活动提供协助支持或协助支持力度不够为0分。 (以自我陈述、活动照片及相关社团负责人陈述及签字盖章等为考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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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权益维护 (2分) |
2.社团、社团成员意见建议反馈处理等情况:(2分) (1)本年度及时合理处理院(系)学生社团及社团成员意见建议3次及以上为优秀,记2分; (2)2次为合格,记1分; (3)1次及以下为不合格,记0分; (以意见建议及反馈情况陈述为考评依据) |
活动 开展 情况 (12分) |
学生社团管理组织 (6分) |
1.学生社团管理组织活动开展情况:(累计不超过6分) (1)主办、承办省级及以上活动:3分/次; (2)主办、承办校级(含院系联合)活动:2分/次; (3)参与校学生社团文化节等学校社团活动:2分/次; (4)主办、承办院级活动:1.5分/次。 (5)其他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活动或研究等工作视实际情况给予加分。 (以活动通知、活动策划、表彰公示、媒体平台截图、活动照片等为考评依据) |
院(系)学生社团(6分) |
2.社团活动开展情况:(累计不超过3分) (1)院(系)学生社团主办、承办国家级以上活动:2分/次; (2)院(系)学生社团主办、承办省级活动:1.5分/次; (3)院(系)学生社团主办、承办校级(含院系联合)活动:1分/次; (4)院(系)学生社团主办、承办院级活动:0.5分/次。 (5)其他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活动或研究等工作视实际情况给予加分。 (以活动通知、活动策划、表彰公示、媒体平台截图、活动照片等为考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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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团活动服务于学生学习学术情况:(累计不超过3分) (1)院(系)学生社团成员组队申报国家级学术研究或科技创新项目,一次计2分; (2)院(系)学生社团成员组队申报省级学术研究或科技创新项目,一次计1.5分; (3)院(系)学生社团成员组队申报校级学术研究或科技创新项目,一次计1分; (4)院(系)学生社团成员组队申报院级学术研究或科技创新项目,一次计0.5分; (5)院(系)学生社团主办、承办学术研究或科技创新主题讲座、论坛、研讨会或学习经验交流会等工作,一次计0.5分; (以申报材料、成果证明、活动记录、报道、照片、自我陈述等材料为考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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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 报道 情况 (10分) |
学生社团管理组织(6分) |
1.学生社团管理组织受社会媒体宣传报道情况:(累计不超过3分) (1)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2分/次; (2)其他级别主流媒体宣传报道:1分/次。 (以原件或复印件、媒体平台截图(附链接)、证明材料、采稿通知等为考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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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生社团管理组织受校级媒体宣传报道情况:(累计不超过3分) (1)武大官微、青春珞珈、社团中心报道:1.5分/次; (2)其他校级媒体报道:1分/次。 (以原件或复印件、媒体平台截图、证明材料、采稿通知等为考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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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学生社团(4分) |
3.院(系)学生社团受社会媒体宣传报道情况:(累计不超过2分) (1)国家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2分/次; (2)省级主流媒体宣传报道:1分/次; (3)其他级别主流媒体宣传报道:0.5分/次。 (以原件或复印件、媒体平台截图(附链接)、证明材料、采稿通知等为考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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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院(系)学生社团受校级媒体宣传报道情况:(累计不超过2分) (1)武大官微、青春珞珈、社团中心报道:1分/次; (2)其他校级媒体报道:0.5分/次。 (以原件或复印件、媒体平台截图、证明材料、采稿通知等为考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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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成果 (14分) |
学生社团管理组织 (7分) |
1.学生社团管理组织集体获奖情况:(累计不超过5分) (1)省级以上:3分/次;(2)校级:2分/次。 (以证书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媒体平台截图(附链接)等为考评依据(必须为组织集体名义或集体成员均为组织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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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生社团管理组织成员获奖情况:(累计不超过2分) (1)省级以上:1.5分/次;(2)校级:1分/次。 (以证书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媒体平台截图(附链接)等为考评依据(必须为组织成员且获奖项目与社团工作性质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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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学生社团(7分) |
3.院(系)学生社团集体获奖情况:(累计不超过3分) (1)省级以上:2分/次;(2)校级:1.5分/次。 (以证书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媒体平台截图(附链接)等为考评依据(必须为社团集体名义或集体成员均为社团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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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院(系)学生社团成员获奖情况:(累计不超过2分) (1)省级以上:1分/次;(2)校级:0.5分/次。 (以证书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媒体平台截图(附链接)等为考评依据(必须为社团成员且获奖项目与社团性质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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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院(系)学生社团文创产品、合法刊物出版情况:(2分) (1)有文创产品及合法刊物,至少为季刊;或有优秀音像制品出版为2分; (2)有文创产品及合法刊物出版为1分; (3)无合法刊物、优秀音像制品出版为0分。 (以原件或复印件、电子文件为考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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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 工作 执行 情况 (10分) |
材料收集递交情况(4分) |
及时(4分)、良好(3分)、一般(2分)、合格(1分) (以校社指综合评价为主,自我陈述为辅进行考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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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社团年审工作(1分) |
及时完成并提交本院系社团年审工作为1分 未及时完成或未提交院系社团年审工作情况为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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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沟通回复情况(5分) |
及时(5分)、良好(4分)、一般(3分)、合格(1分) (以校社指综合评价为主,社团陈述为辅进行考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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