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专栏

关于自主审核新增“社会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06-06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学位〔20179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高等学校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的意见》(学位〔201817号)、《武汉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科发展整体规划,经社会学系申报、研究生院和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学校组织专家组论证,现按自主审核程序对拟新增的“社会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9615日前向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处反映(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768754152;邮箱:31460168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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