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院专栏

武汉大学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资格考生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2016-01-28

根据考生文化基础测试和艺术水平测试成绩,我校以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为原则,按公布的招生计划(点击查看)和录取规则(A类各项目艺术水平测试排名第一的考生按文化基础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为序公示为1至10名,A类各项目艺术水平测试排名第二的考生按文化基础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为序公示为11至20名,B类资格学生则不分项目按文化基础测试成绩高低为序进行公示),分A、B两类划定由文化基础测试、艺术水平测试组成的最低分数线见下表,确定以下138名考生为我校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资格学生,其中A类20名,B类118名,现公示如下,公示期七天。

签约等级      
文化基础测试      
艺术水平测试      
A            
170      
85      
B            
180      
80      
公示期间,如需咨询、申诉或举报请按以下渠道进行:
(1)咨询、申诉:027-6875   4231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027-6877 2387(团委文化艺术办公室)
(2)举报:027-68754231,wdzsb@whu.edu.cn(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jwo@whu.edu.cn(武汉大学监察部)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将资格学生名单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审批。公示及审批通过的资格学生请在3月上旬登录武汉大学本科招生服务系统中打印《武汉大学2016年预备艺术特长生协议书》一式两份),由学生本人签名后寄回我校盖章,没有按要求寄回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公示不合格的学生将被自动取消艺术特长生资格,所签协议即行中止,空缺名额不递补。
签订完成协议书的资格考生请于2016年6月25日9:00-6月30日12:00期间,登录武汉大学本科招生服务系统,反馈高考成绩及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的我校专业志愿。资格学生最多可填报我校2016年在生源省份招生的第一批次同科类专业志愿6个。反馈必须真实、准确以免影响他人录取,若因未及时按要求反馈而影响最终录取,责任由考生承担。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