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艺术类各专业招生考试于2014年3月4日顺利结束。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经研究,我校按照招生计划1:4的比例和同分取齐的原则,根据专业考试成绩择优确定2014年艺术类各专业(方向)合格考生。现将合格考生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一周。自下周起考生可登录武汉大学网上报名系统或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平台查询成绩。
点击查看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合格考生名单
点击查看设计学类专业合格考生名单
点击查看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合格考生名单
点击查看表演专业(声乐表演方向)合格考生名单
点击查看表演专业(戏剧影视表演方向)合格考生名单
点击查询成绩(含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各方向、戏剧影视表演方向及设计学专业类广东、河南考点)
点击查询成绩(设计学类专业湖北、湖南考点)
公示无异议后,合格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武汉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合格通知单》。
点击打印艺术类专业合格通知单 (含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各方向、戏剧影视表演方向及设计学专业类广东、河南考点)
点击打印艺术类专业合格通知单(设计学类湖北、湖南考点)
公示期间,如需咨询、申诉、投诉或举报请按以下渠道进行:
(1)咨询、申诉:027-6875 4231(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2)投诉、举报:027-6875 3835(武汉大学监察部)
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舞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
合格考生还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学校对考生参加全国统考的文化成绩的录取要求以及录取办法按招生简章执行。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2014年有关艺术类招生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根据教育部及《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按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进校后只能在本专业就读,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