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专栏

关于做好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03-20

关于做好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告


根据《武汉大学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切实做好我校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政策

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政策。

二、分省招生计划

教育部下达给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共68人。其中:河北3人、内蒙古6人、辽宁2人、黑龙江2人、湖北6人、湖南4人、广西4人、海南2人、重庆2人、四川3人、贵州5人、云南6人、西藏4人、甘肃3人、青海3人、宁夏3人、新疆6人、新疆兵团2人,其他2人。

三、复试基本分数线划定原则

依照分省计划,划定各省区考生复试基本分数线(见附件)。所有省份复试分数线均不低于国家线。原则上,线上生源不足省份空余计划和机动计划按原下达的分省计划结构调整至线上生源充足的省份。

四、复试名单确定原则

复试名单共68名(见附件)。确定原则为:

(一)在不低于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中,综合考虑考生民族、报考专业或领域、初试成绩等因素,确定参加复试各省区考生名单。

(二)汉族在职考生比例不超过10%,适当向人口比例偏少的民族倾斜。

(三)适当向生源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理工类、应用型学科专业倾斜。

五、复试录取程序及要求

按照培养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特此公告

附:复试分数线复试考生名单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