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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汉大学2012年全日制本科试点班(二学位班)”的声明

发布日期:2015-12-04

 

近日,有家长反映,收到所谓的“武汉大学2012年全日制本科试点班(二学位班)招生简章”,该简章称“面向全国招收高中起点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高中起点学制四年,面向全国计划招收183人……招生专业: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工程、法学、工商管理、金融学(会计、财务管理)、工程管理、计算机科学与应用、企业资源计划管理、广告设计与制作、新闻传播”,“试点班教学地点在武汉大学校本部,实行全日制教学。学习和生活享受本校全日制计划内统招学生的管理。试点班学生两年本科课程考试合格者,由‘教育部’和‘武汉大学’联合颁发本科毕业文凭……学生均可根据自己的情况申请普通本科段第二学位,第二学位由学校自己组织考试和录取,属两年制独立本科。第二学位的‘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由‘武汉大学’颁发与计划内统招生一样的毕业证(普本学历),教育部电子注册。”该简章所留联系电话为“150 7128 9268、159 2636 1147、027-6265 6883、1366 7110 007”,联系人为“李主任、郑老师、方老师、张老师”,联系QQ为“962454807、651074385”。经查,以上内容涉嫌招生诈骗。
《武汉大学2012年软件工程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详见http://www.aoff.whu.edu.cn/bkzs/zszc/2012-04-23/333.html,招生的对象是“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或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相关机构认证的国(境)外大学学士学位”考生,学制二年。在二学位招生中,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六公开”要求,严格审核报名考生资格,并于6月6日举行了二学位笔试,录取了19名考生,录取结果于6月7日起在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和湖北省招办指定网站公示无异议。
我办郑重声明: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一贯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代理人招生。我校所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均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章程进行录取。
特此声明并郑重提醒各位考生仔细辨别,以防上当受骗。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一二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