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部专栏
当前位置 :   首页  >  国际交流部  >  学生交流合作项目  >  正文

关于申请参加2023年秋季赴台湾地区校际交流项目的通知(第一批)

发布日期:2023-02-27

根据我校与台湾高校的交流协议,2023年秋季学期校际交流项目的校内预选工作已开启。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具体派出工作将视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1.申请人条件:派出时为全日制在读大二、大三年级本科生或一年级、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党员优先,政治素质高、德才兼备、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学习目的明确。

2.申请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电子版上传至外事综合管理系统以完成校内申请即可)

3.成绩要求:绩点3.0及以上。

4.交流时间:一学期(20239月至20241月)。

5.申请截止日期:2023310

6.选派学院及名额分配:

交流学校

选派学院

名额

课程设置链接

台湾“中央”大学

文学院

4名

https://www.ncu.edu.tw/tw/pages/index.php?num=2

台湾政治大学

新闻与传播学院2名、

法学院1名、

教育科学研究院1名

4名(研究生至多2名)

https://www.nccu.edu.tw/p/426-1000-55.php?Lang=zh-tw

台湾元智大学

不限

2名

https://www.yzu.edu.tw/index.php/tw/academics

台湾中山大学

文学院3名、

艺术学院2名

5名

https://www.nsysu.edu.tw/p/412-1000-88.php?Lang=zh-tw

台湾辅仁大学

文学院

4名

http://isc.oie.fju.edu.tw/teachingServices.jsp?labelID=11

台湾铭传大学

新闻与传播学院

5名

http://www.mcu.edu.tw/student/new-query/sel-query/index.htm

台湾师范大学

文学院1名、

城市设计学院1名

2名

https://www.ntnu.edu.tw/static.php?id=colleges

台湾东华大学

城市设计学院3名、

艺术学院2名

5名

https://oia.ndhu.edu.tw/visiting-student

7.费用:在台湾交流学习期间免学费,学生需自理境外生活费、住宿费、健康医疗保险等。同时,学生必须交纳武汉大学的学费和办理退宿手续。未办理退宿手续,将按学校规定不退交换学习期间的住宿费 。

8. 选课及学分转换:交流学校若对专业要求未做特别说明,则以该校现设有的学科和专业为准,请欲申请的学生参照上述表格中提供的官网链接查询课程设置在外交流学习期间,学生应尽可能在对方学校选修与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相同(相近)的课程。学生结束交流项目返校之后可按照《武汉大学普通本科交流生课程认定及学分成绩转换管理办法(试行)》(武大教函[2013]26号)和《武汉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武大研字[2015]8号)》进行学分互换。

9. 校内申请:在线登录https://ws.whu.edu.cn/oir(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Microsoft Edge360极速浏览器),在随后打开的“统一身份认证”页面输入账号和密码登录“国际合作交流工作平台”,进入“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交流及公派项目”页面,点击“浏览交流项目”,选择“关于申请参加2023年秋季赴台湾地区校际交流项目的通知(第一批)”开始填报个人申请。申请人提交校内申请后,务必实时关注审核动态,提醒相关人员进行审核,以保证在申请截止日期(2023年3月10日)前完成校内审批,届时国际交流部会根据学校各部门审批意见向台湾高校提名申请学生,申请学生后续将完成合作交流高校的申请注册手续(在线申请或寄送纸质申请材料),最终录取结果由对方学校审核决定。获得录取资格的学生请务必于派遣前前往所在学院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项目咨询邮箱:intoffice@whu.edu.cn  郭鸣

咨询电话:87228331

国际交流部

2023227

(撰稿:郭鸣;审稿:刘晓黎、周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