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培养单位:
为深化中俄、中乌、中白在各领域的合作,促进国内高校与俄乌白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国际化人才培养,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将继续实施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现将有关通知转发如下:
一、申报形式
本项目采取项目制申报。各单位先行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获批项目及各项目选派类别与规模。我校根据获批项目中对人员的要求推荐人选,候选人完成个人申报后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进行专家评审,仅对其做资格审核,审核无误后录取派出。
二、具体要求
1、已与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建有实质性交流合作关系的可结合各单位“双一流”建设、特色学科发展等人才培养需求,与俄乌白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一对一”、“多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等人才培养合作,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项目。同一项目可包含多个留学身份。
2、申报项目合作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性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留学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学位授予方式等具体内容。
3、国家留学基金委于2022年2月底前完成评审并公布获批资助项目。获批项目执行期为三年,主要依托项目单位做好项目执行和管理工作。项目单位在收到国家留学基金委立项通知后,应逐一制定项目执行和管理办法。项目单位获批项目选派名额、选派类别、选派专业、留学国别、留学单位原则上不予调整。涉及学费资助的项目,学费实际资助额度不超过立项通知中明确的学费额度。
三、项目申报时间
请于2021年11月15日前将项目申请书、项目信息汇总表、协议中/外文扫描版电子版材料发至intoffice@whu.edu.cn。项目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四、校内联系方式
国际交流部学生出国事务办 张文佳
电话:027-87288297
附件:https://www.csc.edu.cn/chuguo/s/2134
(拟稿人:张文佳 审核人:桂凌、刘晓黎)
国际交流部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