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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4年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的遴选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31

全校各培养单位:

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继续选派留学人员到俄罗斯高等院校学习、进修或从事科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内容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6-10个月

留学时间根据俄方录取结果确定


2.选派专业

重点选派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俄语语言文学、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3.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方提供的奖学金(免学费,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二、申请条件

1.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2006年1月1日前出生)。

3.类别条件

(1)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为俄语专业的赴俄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全国高校俄语专业四级水平测试需为“优秀”等次;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俄语专业本科毕业且从事俄语或其他专业学习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本科插班生:俄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学生或五年制在读本科三年级学生学生,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年满18周岁(2006年1月1日以前出生)。

申请跨专业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仅限选择相近专业,且需提供拟留学专业辅修、选修等专业背景证明材料。有相关专业辅修经历或选修过相关专业课程的,可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学习计划”界面与本人学习计划一并上传。


4.外语条件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原则上需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俄语未达标者,亦可申请。如被录取,派出前需须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派出;赴俄后根据俄方安排进行语言学习。本科为俄语专业的申请人,不再支持其赴俄后进行语言预科学习,如需语言预科,费用自理。


三、申请时间及方式

1.校内申请:

在线申请http://ws.whu.edu.cn/,学生登录后在国家公派项目中选择对应项目,在2023年11月5日前完成并提交申请并完成院系审核。

注意:“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及“本科插班生”务必提交年级排名证明(含公章)。


2.CSC平台申请

被推荐人应于2023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并按照系统提示上传有关材料。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俄罗斯互换奖学金”。网报后,请在11月15日前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含系统自动生成的单位推荐意见表,需所在学院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至intoffice@whu.edu.cn。


3.对外联系材料

被推荐人应于2023年12月15日前登录俄人文署留学俄罗斯网(https://education-in-russia.com/)填写申请表,上传对外联系材料,对外联系材料由俄方直接审核。有关网站注册流程和对外联系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024年中俄政府奖学金(含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奖学金)留学人员俄方网站提交材料及有关说明(供参考)》。


四、校内联系方式

国际交流部学生出国办郭典老师

电话:027-87288297

邮箱:intoffice@whu.edu.cn


附件:

https://www.csc.edu.cn/chuguo/s/2712(招生简章及其他相关材料下载)



国际交流部

2023年10月31日

(拟稿人:郭典;审核人:刘晓黎、周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