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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19

根据俄方提供的政府奖学金,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选派留学人员赴俄罗斯学习、进修或从事科研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我校2020年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6-10个月

二、选派专业资助内容

1.选派专业

重点选派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俄语语言文学、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2.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方提供的奖学金(免学费,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三、选派计划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优先支持作为师资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重点选派一外为俄语,学习俄罗斯优势专业的理工及人文社科专业应届硕士毕业生。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本科为俄语语言文学专业的申请人至多2名;其他专业名额不限。优先选派一外为俄语,学习俄罗斯优势专业的理工及人文社科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本科插班生:至多2名。

2019年全国俄语大赛获奖学生:此次一并申报,不占用各校推荐计划。

四、申请条件

1. 符合《2020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 类别条件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年龄不超过35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为俄语专业的赴俄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全国高校俄语专业四级水平测试需为“优秀”等次。年龄不超过35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俄语专业本科毕业且从事俄语或其他专业学习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在校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学分绩点不低于 3.5(四分制),无不及格科目。年龄不超过35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本科插班生

俄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学生或五年制在读本科三年级学生学生,在校成绩平均分不低于 85 分(百分制)或学分绩点不低于3.5(四分制)且无不及格科目。

申请跨专业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的,仅限选择相近专业,且需提供拟留学专业辅修、选修等专业背景证明材料。

7.外语条件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原则上需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俄语未达标者,亦可申请。如被录取,派出前需须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派出;赴俄后根据俄方安排进行语言学习。访问学者申请时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本科为俄语专业的申请人,不再支持其赴俄后进行语言预科学习,如需语言预科,费用自理。

五、选拔办法

校内申请:在线申请http://ws.whu.edu.cn/,学生登录后在国家公派项目中选择对应项目,在2020年6月25日前完成并提交申请,从系统里导出并打印《武汉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申请表》,并将电子版表格交给学院外事办公室或研究生办公室签署意见(电子签名)后,于2020年6月25日前发送至国际交流部学生出国事务办邮箱:intoffice@whu.edu.cn。

CSC平台申请:经国际交流部审核同意后,申请人应于6月25日-29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并按照系统提示上传有关材料。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派出渠道”选择“俄罗斯互换奖学金”。网报后,请在6月30日前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含系统自动生成的单位推荐意见表)电子版(可使用电子签名)发送至intoffice@whu.edu.cn。

注:如受疫情影响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的,请与学院相关老师联系,先提交电子版以便审核。待条件允许后,应及时补交纸质材料。未尽事宜,请参阅国家留学网上公布的遴选通知和申报指南。

被推荐人6月20日起,需登录俄人文署留学俄罗斯网(https://future-in-russia.com/)填写申请表,上传对外联系材料。对外联系材料的提交工作须于7月10日前完成。因未及时提交或提交材料未通过俄方审核,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不再负责后续事宜。对外联系材料由俄方直接审核,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接受纸质对外联系材料。有关网站注册流程和对外联系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020年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 留学人员应提交对外联系材料及有关说明》。

2020年起,俄方将启用新的网上申请平台,并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线上打分,请申请人务必按要求准备并提交申请材料,因未及时提交或提交材料未通过俄方审核,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负责后续事宜。

申请人务必牢记注册时所使用的邮箱和登录密码。密码一旦丢失将无法找回,并无法获得俄方录取信息。被推荐人员选择的6所国外留学单位建议参考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www.jsj.edu.cn)公布的俄罗斯院校。

六、评审与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留学候选人并俄方推荐,最终录取结果以俄方通知为准。凡未获俄方录取或未按期派出者,不再安排派出事宜,由推荐单位按有关规定做好后续学习安排。

七、外语培训

俄语未达标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被确定为留学候选人后须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俄语强化培训。具体培训安排视情况另行通知。如未按要求参加俄语培训或未通过俄语培训结业考试,将不予派出。

八、派出

1.留学候选人的留学院校由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负责落实。

2.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最终录取结果通知有关派出单位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证和机票事宜一般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

3.俄方一般于8-9月通知奖学金落实结果,派出时间一般为9-10月。具体派出日期以俄方通知为准。

4.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奖学金落实和派出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请申请人务必做好国内的学习、工作安排。

招生简章及其他材料下载:https://www.csc.edu.cn/chuguo/s/1840


国家留学基金委联系人:黄玥玢、侯海娜 电话:010-66093933/3559

邮箱:ouyafei4@csc.edu.cn


校内联系人:国际交流部 张老师

电 话:87288297 邮 箱:intoffice@whu.edu.cn


国际交流部

2020年6月19日

(拟稿人:张文佳 审稿人:章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