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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22


全校各培养单位:

为加快培养一批具有中国情怀、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全球治理人才,提升我国高校研究生国际化人才培养能力,国家留学基金委从即日起开始实施2022年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具体如下:

一、选派办法和选派类别

1.本项目采取“先立项,后选人”的办法,单位先行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条件推荐人员,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后录取。

2.各学院需根据实施办法(详见文末相关链接)先行提交项目申请书(详见文末相关链接),经校内评审后,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报,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获批项目单位根据确定的人选要求,进行人员选拔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并录取,不受理个人申请。

3.选派类别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12-24个月(以留学单位学制为准),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4.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对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可提供学费资助。

二、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聚焦全球治理及国际组织人才培养,充分体现本单位优势、特色学科在国际组织人才培养及发挥作用方面的思路、举措,强调精准选派和结果导向;应设有国际组织相关内容的必修课,并纳入学分管理;应形成自主、连贯、规模化的定向选拔、派出和向国际组织输送的全链条模式,建立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

2.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机构或在国际组织人才培养方面具有优势的院校。中外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人员的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合作协议的生效不得以获得本项目资助为前提。

三、项目申报流程

1. 2021年8月20日前,请将《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的电子版提交至国际交流部学生出国事务办,邮箱:liuxiaoli@whu.edu.cn。

2. 2021年8月26日前,国际交流部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3. 2021年8月31日前,项目单位按照材料清单(文末相关链接)要求准备项目申报材料。

4. 2021年9月1-10日期间,项目单位主管部门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项目申报(https://sa.csc.edu.cn/)。

5. 2021年10月,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公布获批项目。

四、项目实施与管理

1.获批项目执行期为三年,获批项目的选派名额、选派类别、选派专业、留学国别、留学单位原则上不予调整。涉及学费资助的项目,学费实际资助额度不超过立项通知中明确的学费额度。

2.对于执行中项目,各单位须逐一进行年终总结,并于每年项目申报时(2021年为9月1-10日)通过信息平台在线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未按时提交项目执行工作年度总结或连续两年未派出留学人员的项目,将终止执行。

3.项目执行三年期满时,项目单位须对项目进行全面总结,并于每年项目申报时(2021年为9月1-10日)通过信息平台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五、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邮箱:liuxiaoli@whu.edu.cn

QQ: 37101906

电话:68779092

相关链接:

1.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068

2.项目申请书:https://www.csc.edu.cn/chuguo/s/2020

3.材料清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070

4.常见问题:https://www.csc.edu.cn/article/2071

(拟稿人: 张文佳 审核人:刘晓黎)

国际交流部

2022年7月21日